王丙乾同志曾長期在財政戰線工作,時有40余年。從1970年至1992年歷任財政部副部長、部長、國務委員。1993年至1998年,擔任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分工聯系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1997年,記者曾就我國新《刑法》中增加“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等內容,對王丙乾副委員長做過專訪。在新中國成立60周年即將到來之際,為了反映環境保護事業發展歷程,記者有幸再次對今年已經84歲高齡的王丙乾同志進行專訪,請他回顧八屆全國人大加強環境法制建設、促進環保事業發展的情況。
記者:1993年3月,您當選為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分工聯系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請您介紹一下當時我國環境保護形勢和環境保護法制建設的基本情況。
王丙乾:可以說,當時環境保護工作得到黨和國家的空前重視。繼黨和政府將環境保護確定為一項基本國策后,1992年,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了《環境與發展十大對策》。在1992年黨的十四大政治報告中,江澤民總書記把保護環境確定為上世紀90年代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十大任務之一。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全國人大作為最高權力機關,通過立法和監督等手段,加強我國環境法制建設,促進環保事業發展。我一直認為,環境保護只有走向法治,才能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1993年,第八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決定設立全國人大環境保護委員會,次年更名為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當時為什么在多個要求建立的專門委員會中,中央只同意設立環境保護委員會呢?就是因為它是一項關系全局的重大問題,人大和政府都要加強領導,下大力氣抓,否則,就為時太晚了。環資委建立后的實踐證明,建立這個機構是完全必要的。他們抓了執法監督,推動了政府部門依法對環境和資源的管理;他們抓了“中華環保世紀行”,揭露矛盾,宣傳環保,提高了人們的環境意識和法制觀念;他們同時也在抓立法工作,初步建立起環境法律的框架體系。
記者:環境保護法制建設中,立法是基礎。請問在您擔任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期間,我國環境保護立法方面有哪些主要進展?
王丙乾:環境立法是加強環境法制建設的基礎。沒有完善的立法,環境保護就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據和保障,環境管理的法治化也就無從實現。
那5年來,通過各級人大的努力,我國環境立法步伐明顯加快,初步形成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環境法律體系框架。在控制污染方面,修改和完善了《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制定了《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和《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被稱為環境“四害”的水、氣、聲、渣污染防治都有了相應的法律,為遏制我國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方面是,在其他相關法律中加強環境保護的規定。比如,當時全國鄉鎮企業發展很快?!多l鎮企業法》在總共43條中,就有7條涉及到環境與資源保護,并且針對性強,易于操作,這對遏制鄉鎮企業的污染起到了積極作用。
我特別想強調的是,1997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修正公布的新《刑法》,增設了“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規定。“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專設一節,共9條,分別對污染和破壞土地、水體、大氣、森林、礦產、野生動植物以及非法進口有害廢物等犯罪行為作出了明確規定,并處以嚴厲的刑罰。同時,新《刑法》在“瀆職罪”一章中,對負有環保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的失職犯罪行為,也作出了刑事處罰的規定。這樣,一改過去環境與資源法律過軟的弊端,提高了法律的權威性。這是我國立法工作中的一項重大突破,也是一個明顯的進步。記者:當時的環境保護立法,主要體現了什么樣的指導思想?遵循了哪些原則?
王丙乾:在那個時期我國的環境立法工作中,我們始終以貫徹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為基本指導思想,以社會經濟與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為核心,使環境保護立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適應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我們的環境立法,遵循了預防為主的原則、負擔和補償的原則,以及責任原則。
預防為主的原則:預防為主原則要求在保護環境的法律上采取相應措施。比如那幾年修改和新制定的法律,做出了這樣的規定:必須把環境保護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采取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城市和工業建設實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一切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等項目,必須先評價,后建設,其防治環境污染的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或使用,等等。這些法律措施,都是著眼于源頭控制,以達到預防污染的目的。
負擔和補償的原則:1979年頒布的《環境保護法(試行)》提出“誰污染,誰治理”的規定,作為環境保護的一項重要原則,已經被社會各界廣泛接受。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這一原則又有新發展,在八屆人大修改和新制定的4部控制環境污染的法律中,進一步充實和明確了企事業單位的環境治理責任。修改后的《水污染防治法》中,向城市居民收取污水處理費的規定,也體現了這種原則。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