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分批開展“三同時”驗收
長期以來環境影響評價中“重審批、輕驗收”現象突出,環保驗收管理薄弱。怎樣才能更好地落實規劃環評,使其不淪為一種形式呢?
常紀文特別強調,要加強對規劃環評的驗收。他建議,規劃驗收可以采用建設項目驗收的方式,分期分批開展“三同時”驗收,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必須與規劃同時編制、同時實施、同時運行,以防規劃環評成為規劃實施過程中的“軟圖章”。
常紀文認為,在規劃實施過程中,未嚴格落實規劃環評提出的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導致這一規劃實施區域的環境質量狀況達不到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環境質量標準,或者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總量控制指標的,環保部門可以采取宏觀措施,如暫停審批這一規劃實施區域內新增排污總量的建設項目,實施“區域限批”和“企業集團限批”等方式來開展監督。
常紀文建議,對規劃環評的跟蹤評價應由環保部門來實施,應在加強跟蹤評價的基礎上,出臺與規劃環評相適應的“三同時”驗收方法,以更好地落實規劃環評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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