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各種利空影響,國際CDM市場面臨多種困境,中國環境交易平臺轉而將更多精力放在自愿減排市場上
CDM面臨多重利空
“由于金融危機和經濟衰退的影響,加上哥本哈根會議沒有達成有約束力的文件,發達國家未來的減排義務存在很大不確定性,這讓中國CDM發展面臨很大困境”,在近日舉行的地壇論壇上,國家氣候中心副主任呂學都這樣指出。
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即清潔發展機制,是根據《京都議定書》第十二條建立的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合作減排溫室氣體的靈活機制。它允許工業化國家的投資者在發展中國家實施有利于發展中國家可持續發展的減排項目,從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以履行發展中國家在《京都議定書》中所承諾的限排或減排義務,于2001年正式啟動。
2004年5月底,國家發改委等三部門聯合發布《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暫行辦法》,標志著中國CDM項目開發開始運行,2006年7月3日,南京天井洼垃圾填埋氣發電項目獲得簽發,成為中國第一個獲得CERs簽發的CDM項目。
根據ICECAP中國區首席代表黎東的統計,截止今年5月,經國家發改委批復的CDM項目有2537個,其中向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EB)提交1022個,通過EB核查并獲得簽發的有217個,合計減排量達到1.9億噸。
“中國已經事實上成為CDM的最大提供國”,黎東指出。
而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也告訴新浪產權,2008年以后,中國CDM每季度獲得簽發的CERs筆數和總量均呈現出穩步增長趨勢,現在基本穩定在30個左右。
然而即便如此,CDM面臨的困境卻非常現實。
“首先是價格在持續下跌,目前CDM一級市場的價格已經從金融危機前的最高20多歐元跌到13歐元以下,今年4月20日,二級市場CER價格達到13.09歐元,卻已經是近一年多二級市場CER價格的新高”。
廣州環境資源交易所總裁李正希對新浪產權分析指出,“倉廩實而知禮節,金融危機重創全球經濟,歐洲多國現在又面臨全所未有的債務危機,在這樣的背景下,碳交易暴露出它脆弱的一面,不僅價格上不去,甚至整個市場也難以持續。”
事實也正是如此,由于CDM項目從啟動開發到產生收益周期很長,到目前近80%的注冊項目、90%以上的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項目還沒有產生收益,其他還沒有被批準的在開發或潛在的CDM項目距離收益則更遠。
“距離2012年只有3年多的時間,如果到時CDM項目消失,很多被開發的CDM項目將無法產生收益,出現前期大量工作白費的情況。因此如果2012年之后CDM項目消失,將對我國今后幾年CDM項目開發,以及我國CDM項目收入產生嚴重的影響”,上述業內人士這樣指出。
呂學都對此持有類似觀點,“最大的因素是未來市場的需求問題,未來的市場需求相當長一段時間還是發達國家下一步是不是能夠把減排作為他們的國家義務,而且變成國家的法律執行,這是關鍵的關鍵。如果發達國家能夠把減排義務作為國內法來執行,那么需求市場就一定會有。只要有需求市場,CDM市場就一定會蓬勃發展”。
實際上,目前國內成立的幾家環境產權交易機構中,或者是作為CDM的信息披露平臺,或者是作為CDM的代理方。
比如北京環境交易所與去年與紐約-泛歐證券交易集團BlueNext交易所合作推出中國CDM信息服務平臺,在環交所掛牌的CDM項目將同時在BlueNext的渠道發布。
而去年成立的昆明環境能源交易所總經理楊凱也告訴新浪產權,他們已經在去年申報了幾個CDM項目,扮演著賣方代理人的角色。
上述業內人士對新浪產權解釋說,“獲得聯合國簽發的CDM項目只有200多個,買方賣方都很透明,不存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所以如果只是信息平臺,其價值在目前來說更多的還是象征意義”。
大唐集團CDM辦公室主任唐人虎則認為,目前CDM項目多為場外交易,價格容易扭曲,違約風險大,因此需要建立集中交易平臺,并開發避險工具。
他指出,“CDM開發買賣的主要風險一是項目的方法學審批風險,因為EB要求項目具備科學性、額外性以及減排的可測量性,場外交易不能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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