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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財政20億補貼將投向合同能源管理(簡稱EMC)的消息,給節能產業打了一劑強心針。
相比如火如荼的新能源概念,低碳經濟的另一支重要力量節能產業,卻因一直沒有明確的政策支持而備受冷落。事實上,新能源短期內還不可能改變中國能源格局,但節能產業的空間卻無處不在,以建筑節能為代表很多已經走到了操作階段。專家認為,要想實現到2020年二氧化碳40%-45%的減排目標,必須重視節能。
節能產業中,被認為是最完美模式的合同能源管理,雖然在中國已經發展了十年,但一直是蹣跚起步。隨著政策扶持力度的加大,業內專家看來,未來五年之內,這種模式將會成為中國節能產業的主流,并可撬動高達4000億的節能市場。
中央20億補貼EMC
合同能源管理是指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與節能改造的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向客戶提供能源效率審計、節能改造方案、設備采購、施工、運行維護等節能項目的管理機制。它能幫助能耗企業實現對節能項目的“零投資”,并從節能產生的效益中回收投資,獲得利潤,從而實現節能服務公司與能耗企業,甚至包括環境效應的共贏。
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曉平向時代周報記者舉例描述:“原來一能耗企業一年用電1000萬度,通過與節能服務公司簽訂六年合同進行節能改造,每年能節省200萬度電,節能公司和能耗企業對這樣的成果分成,六年后全部歸企業。”
合同能源管理早在石油危機之后的歐美國家迅速發展,已成為國際市場上提供節能服務普遍采用的機制。其中,發源地美國的合同能源管理產業的市場產值已經占到全球節能服務業產值的2/3。
1997年,合同能源管理隨著財政部與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GEF)共同實施的“世行/GEF中國節能促進項目”高調現身中國。在其后的十余年間,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節能服務公司在數量上雖成倍增長,但并沒有達到業界預期的高速發展,只能蹣跚而行。
“原因之一就是中國節能服務公司非常多,但規模都非常小,因此直接對企業信用造成沖擊,節能單位都抱著將信將疑的態度,害怕做不好你走掉了怎么辦?另外一個困難就是前期投資巨大,規模小企業就不能融資。”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
不過,今年以來的政策為合同能源管理發展帶來了曙光。
4月2日,《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出臺,對合同能源管理行業實施一系列優惠扶持政策,其中包括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收入免征營業稅、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所得享受三免三減半企業所得稅優惠等四項稅收優惠政策。業界期盼已久的扶植政策初現端倪。
接著,6月3日,《關于印發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中明確指出,中央財政將在2010年安排20億元,對節能服務公司的工業節能改造項目給予補貼。除了下發財政補貼之外,稅收、信貸支持的實施細則也有望在6月出臺。
“20億元的財政補貼資金對整個行業來說并不算多,但其推動作用卻顯而易見。”林伯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