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品價改明確路徑
在“十一五”規劃中,要求對水價、電價、石油天然氣價格進行改革,而這一系列改革在“十二五”期間則將更為“積極”。不僅政府的態度更為積極,規劃中更明確了推進的主要路徑。在積極推進電價改革中,規劃要求,推行大用戶電力直接交易和競價上網試點,完善輸配電價形成機制,改革銷售電價分類結構;同時提出積極推行居民用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實際上,上述這些具體價改路徑早已提出,以大用戶電力直接交易為例,最近的一次推進是在2009年的金融危機期間,雖然當時推出了首批直購電試點名單,但時至今日,隨著資源品價格的上漲,所謂的直購電試點早已無疾而終。
另外,規劃還首次提出,按照價、稅、費、租聯動機制,適當提高資源稅稅負,完善計征方式,將重要資源產品由從量定額征收改為從價定率征收,促進資源合理開發利用。這意味著,已在新疆進行試點的資源稅改革將在“十二五”期間在全國鋪開,而我國具有資源優勢且具備戰略地位的礦產資源很可能被首當其沖的納入資源稅改革的范疇。而對優勢礦種的控制還將體現在加強重要優勢礦產保護和開采管理上,規劃指出將加強礦產資源和地質環境保護執法監察,堅決制止亂挖濫采。 □本報記者 李若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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