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谷式創業
1996年1月,布林和佩奇同計算機科學系的其他學生以及老師們一起搬進了一個新家。這是一座由淺棕色的石材建成的氣派的4層建筑,樓面上鐫刻著“威廉•蓋茨計算機科學”的字樣,微軟的董事長為此花費了600萬美元,他的目的是“為計算機工業的未來投資”。那個時候蓋茨正在完成《未來之路》一書的修訂版,并認為交互式網絡是人類通訊歷史上一個主要里程碑,因此決定微軟將全力支持和發展互聯網。
這些師生們一起創立了一個叫做MIDAS的課題小組;MIDAS是Mining Data at Stanford(在斯坦福挖掘數據)的字母縮寫。(在希臘神話中,邁達斯是一位能夠點物成金的古希臘國王)。
在90年代中期,網絡就像未開發的西部,沒有游戲規則,缺乏管理。數百萬人在網絡中登錄,用電子郵件相互聯系,但是在那樣一堆亂糟糟的網站中間,你幾乎完全無法搜索出自己滿意的結果。
佩奇建立起了自己的理論模型——通過計算指向某個網站的鏈接數量,最后來確定這個網站的受歡迎程度。盡管受歡迎程度并不總是同其知識價值相關,不過,他和布林都生長在學術世家,非常重視發表在學術期刊上引用了諸多相關文獻的學術研究成果。而對佩奇來講,在某種意義上,鏈接就像是文獻引用。科學家會引用那些同自己的研究相關的已出版的文獻,而這些引用可以幫助學術研究界確定某項研究成果的價值和影響力。“文獻引用非常重要,”佩奇說,“事實證明,獲得諾貝爾獎的科學家們引用了上萬種不同的文獻。”他還說,“如果你的成果在相關科學文獻中被大量引用,就說明,你的工作非常重要,因為很多人都覺得它值得一提。”
這一系統基本上利用了Web本身令人眼花繚亂的復雜連接和數以百萬計的互聯網網民的集體智慧。因此,當我們利用Google進行搜索時,我們可能“走了一條其他對該信息有興趣的人走過的路”。佩奇為他的鏈接評級體系起名為“PageRank”(網頁序列等級)。而最終的結果是,他們把網絡搜索轉化成了普及程度和流行性的一次競賽。
1997年初,佩奇打造了一個叫“BackRub”(返回觸摸法)的簡單的搜索引擎。這個搜索引擎之所以叫“BackRub”是因為它主要處理反向鏈接。這年秋天,布林和佩奇決定給BackRub起一個新的名字。最后陰差陽錯,采用了Google這個名字,原詞其實是“Googol”,意為10的100次方——一個表示巨額數字的數學術語,Google想用它來表達網絡的浩瀚,并凸顯其搜索功能的強大,而正如雅虎和亞馬遜,這個名字很有互聯網公司的氣質。
這個引擎首先為斯坦福大學內部的學生、教師和管理人員使用。在校園里,人們對這個引擎的性能有口皆碑,它很快就流行起來。大學的技術認證中心開始為這項技術申請專利。斯坦福的教授和學生都開始用它來在網絡中搜索信息。而它很快就成為了大部分人唯一使用的搜索引擎。
隨著數據庫規模越來越大,用戶數量越來越多,布林和佩奇的計算機不夠用了。但是,他們沒有足夠的現金,所以他們千方百計地省錢,自己購買零部件組裝機器,還在倉庫里翻找沒有人認領的計算機。他們在蓋茨樓360室塞滿了計算機之后,又把佩奇的宿舍變成了數據中心。佩奇更是為了加快搜索速度,把大約1萬臺服務器連在一起,“拼成”了一部超級計算機。雖然條件艱苦,可是他們學到了非常有益的一課:通過集成和連接便宜的個人電腦部件可以做出性能優越的計算機處理系統,而這個做法一直延續至今,目前Google分布在25個網點的45萬臺服務器均為自行拼裝和設計。
1998年3月,佩奇和布林在一間中國餐館里向保羅•弗萊厄蒂(Paul Flaherty)介紹了自己這種性能更好的搜索引擎的優點。弗萊厄蒂是他們兩人的校友,也是當時最大搜索引擎AltaVista(占據了整個搜索市場份額的54%)的設計者之一。布林和佩奇希望AltaVista公司能夠付100萬美元購買即將獲得專利的PageRank系統。當時布林和佩奇的想法是在售出專利之后,追隨他們的父母,繼續完成在斯坦福的學業。
盡管弗萊厄蒂認為這兩個年輕人的創意很酷,并將大有作為,可是幾周后,他還是決定放棄Google。因為這個時候AltaVista的母公司數字設備公司(DEC)不希望在技術上仰仗外人。更為重要的是,AltaVista認為搜索市場只會是一個死胡同,而它正在努力成為一站式目標網站,包括提供新聞、購物、電郵和其他一些服務,希望吸引用戶將它的網站作為使用網絡的起點和終點。
之后,斯坦福的教授們和大學的技術認證辦公室還幫助布林和佩奇同Excite以及雅虎等其他一些搜索引擎進行接洽,可是,這些公司都沒有買下Google。在一定程度上,這些網站拒絕是因為它們都希望計算機用戶花更多的時間在它自己的網站上,使人們花更多時間和金錢,而不是更少。而Google搜索引擎則正相反,它為人們提供快捷的答案,使他們可以迅速到達最相關的網站。
不斷遭到拒絕使兩人備受打擊,不過也使他們的信念更加堅定。作為天生的技術狂人,他們日以繼夜地工作,不斷完善手頭上現有的僅提供斯坦福校內使用的搜索引擎,睡眠成為了一種奢侈品,午夜3點狹小的工作室里還是擠滿了忙碌的小組成員們。
與其他人對未來的預期不同,他們一直相信使用者越快離開Google的頁面,他們就越成功。而Google的頁面從來就不只是網際網絡的入口,而是網際網絡的出口,引領著使用者離開當前的困頓,前往信息的真正所在。這個背后的哲學則是:越能幫助使用者離開的地方,就會讓人更想回去;當其他門戶網站還得仰賴“設為主頁”來讓使用者記住時,Google早已存在于每個使用者的心中。
對自己理念的偏執甚至是狂妄自大在硅谷這片地方其實并不少見,因為這里充斥著一群想用自己的方式改變世界的“瘋子”們,他們也從骨子里有股叛逆精神,總認為自己的技術和理念是最好的。1984年,對計算機技術提出了革新理論的史蒂夫•喬布斯,在推出蘋果電腦前夕,曾接受過一位記者的提問:“你調查過公眾是否需要這種計算機嗎?”喬布斯回答道:“難道你認為萊昂納多•達•芬奇在繪制《蒙娜麗莎》之前也做過同樣的調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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