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公布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實施中期評估報告,“十二五”規劃實施以來,面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深層次影響和國內外發展環境的變化,圍繞主題主線的轉型發展取得積極進展,各項重大戰略任務積極穩步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取得新成就,其中,節能環保行業的發展取得了明顯的增長,節能減排的各項指標控制強度加大。
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力度加大
推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資源利用效率持續提升。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能源消耗強度雙調控,強化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減排,繼續實施節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技術產業化、節能產品惠民等重點工程,節能降耗取得成效。
2011~2012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累計降低5.54%,能源消費結構有所改善,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由2010年的8.6%提高到2012年的9.4%。不斷完善循環經濟政策,園區循環化改造、“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再制造產業化、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等積極推進。
發展綠色礦業,綠色礦山建設取得進展。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節約用地和用水,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2011~2012年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累計降低20%。
全面推進綠色建筑行動,完成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與節能改造面積5.7億平方米。大型能源基地建設繼續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燃煤電廠綜合升級改造步伐加快,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加快發展。
能源消耗控制加強
一是能源消費強度控制指標。受能源消費總量增量超出預期的影響,2011~2012年能耗強度只下降了5.5%,要實現五年下降16%的目標,2013~2015年需要年均降低3.8%以上。
二是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控制指標。2011~2012年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累計下降6.6%,要實現五年下降17%的目標,2013~2015年需要年均下降3.9%以上。二氧化碳排放強度與能耗強度密切相關,能耗強度下降幅度滯后于目標要求,直接影響了二氧化碳排放強度降低目標的實現進度。
三是能源消費結構優化指標。2012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為9.4%,累計僅提高0.8個百分點,要實現到2015年11.4%的目標,2013~2015年還要累計提高2個百分點。
“十二五”前半期實施情況和薄弱環節表明,由于相關政策還沒得到真正的實施,很多預期目標尚未實現,因此,“十二五”后半期,加快建立有利于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切實解決《綱要》實施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強力推進節能減排的各項舉措,努力促進《綱要》目標任務全面實現。
強化節能環保治理措施
有效緩解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能源資源約束,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是建設美麗中國的重要任務,也是人民群眾提高生活質量的殷切期盼。針對節能減排任務艱巨、生態環境保護實施不力、完成《綱要》目標難度較大的嚴峻現實,必須把加強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放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實施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創新生態環境保護治理模式,強化空間管控、源頭治理和全過程管理。
強力推進節能降耗。實行能源消費總量和能耗強度雙控考核,公布考核結果,強化社會監督。大力推進結構節能,嚴格執行能評制度,加快淘汰能效偏低的落后產能,對能源消費增量超控或節能進度滯后地區,暫停核準新上高耗能項目,實行能耗等量或減量置換。加快高效節能技術推廣,繼續實施節能重點工程。抓好重點地區和領域節能,加強對節能滯后地區的督促指導,推進工業、建筑、交通和公共機構領域節能,深入開展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抓好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完善節能經濟調節政策,加大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執行力度,推行能耗領跑者制度,嚴禁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節能機制,建立和實施節能量交易制度。加強節能標準修訂工作,建立節能標準動態更新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制定更加嚴格的節能標準,提高產業能耗準入門檻。完善節能統計制度,解決節能數據國家與地方不銜接問題。
積極發展水電、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高效發展核電,合理安排新能源產業布局,從源頭上防治大氣污染。
加強資源開發利用全過程節約管理,注重事前防控和閉環管理,建立以資源保障和環境質量變化趨勢為依據的反饋聯動機制,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等資源消耗強度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推行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制度,開展低碳產品認證,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在“十二五”的后期,節能減排的各項舉措還需要全國各地認真的執行,只有上下合一,才能從根源上實現節能減排和污染治理,根本上除去霧霾,重還藍天白云的美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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