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行政責任和問責制度;增加環境突發事件應對規定
全國人大環資委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的關于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代表提出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顯示,由環資委起草的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已經完成。
施行20多年的環保法修改受到代表的高度關注,在四次會議期間,共有217名代表和海南代表團提出8件議案要求修改環保法。環資委表示,修正草案形成后,征求了18個中央機構、國務院有關部門和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的意見。經環資委全體會議審議,修正案草案已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已送國務院辦公廳征意見。
此次環境保護法的條文修改,重點完善和銜接了與污染防治各單項法有關的法律制度,補充和修改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和環境保護需要并達成共識的法律規定,補充完善了實踐中行之有效的行政責任和問責制度。
為突出完善環境風險防范、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對內容,修正草案在原來條文規定基礎上,專門增加了關于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的內容,規定應依法加強環境污染風險的控制;在應對突發事件時,應避免或減少對環境造成損害;在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應及時組織評估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和損失。
修正草案規定,國家環境保護規劃中關于環境污染防治的內容應當解決土壤污染等突出環境問題,各級政府應當在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支持土壤污染防治。
■ 新聞鏈接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昨日在北京閉幕。會議表決決定,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定于2012年3月5日在北京召開。據新華社電
●會議經表決,決定免去李斌的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職務,任命王俠為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
●任命吳恒為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陸浩為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華華為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免去高強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任命廖曉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
●任命闞珂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黃建初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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