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省環保廳獲悉,我省將投入505億元,到“十二五”末實現涉重金屬企業數量和重金屬排放量均比2008年削減50%。同時,省政府將把重金屬污染治理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各市州政府績效評估范圍,對于未通過考核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由監察機關按照管理權限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完成856個重金屬污染項目治理
為實現這一目標,我省將集多方之力,籌措505億元,完成856個重金屬污染治理項目。根據目前可能的資金渠道,將由國家支持138億元,省級各項投入97億元,各市縣區投入105億元,企業自籌165億元。2010年和2011年,我省已經落實中央和省級重金屬污染治理資金18.369億元,支持重金屬污染治理項目100個。據悉,這些項目的總投資將達135.6億元。
此外省政府將把重金屬污染治理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各市州政府績效評估范圍。考核內容包括排放量指標、環境質量指標、重點項目指標、管理指標、風險防范指標等5個方面。
對于未通過考核的,將暫停該地區生態環境改善類以外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對于未通過考核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由監察機關按照管理權限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考核結果優秀的地區,將獲重金屬污染防治項目的優先支持。
逐年分解重金屬污染治理任務
工業重金屬污染排放量大面廣和歷史遺留污染嚴重是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嚴重的主要原因。我省對“十二五” 期間湘江重金屬污染治理任務進行了年度分解:
2012年,建立重金屬污染物企業排污臺賬,建成重金屬污染監控網絡,開展污染場地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全面實現重點企業穩定達標排放,全面開展廢氣重金屬治理工作,加強無組織排放重金屬的治理。開展涉重金屬園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2013年,建成全省危險廢物交易平臺。全面關停達不到行業準入條件、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進入園區的重金屬污染排放企業;
2014年,建立健全重金屬污染健康危害評價、體檢及診療和處置等工作規范,建立重金屬污染環境健康損害的預防、預警、應急體系。完成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控制體系建設;
2015年,對“十二五”規劃任務開展考核評估,并通報實施情況,兌現獎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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