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提示 建筑節能具有較強的正外部性,即通過建筑節能可以帶來更多的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所以,在未來節能建筑市場的發展中,需要政府的政策引導和財力支持。
從推進節能建筑工作的全局看,通過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可以啟動數倍于自身投入的社會投資,這些社會資本也會產生次級的消費擴張,從而使政府投資的乘數效應進一步擴大。
建筑業是與工業和交通并駕齊驅的三大高耗能行業之一。三個行業的能耗總量占全社會能耗的75%,其中,建筑能耗占全社會能耗的27.8%。目前,在城鎮既有建筑中,95%以上不符合節能標準的要求,同時,我國每年新建建筑總量達到17~18億。所以建筑節能是節約能源的重點領域之一,也是實現國家能源戰略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從我國節能建筑(本文特指新建的節能建筑)的現有政策環境看,主要是通過法規制定限制性的標準來促進節能建筑市場的發展,而對節能建筑市場發展的激勵性政策少且分散,如政府的優惠政策主要是對新型墻體材料等節能產品給予了一定的增值稅和所得稅優惠,這不利于節能建筑業的長遠發展。建筑節能具有較強的正外部性,即通過建筑節能可以帶來更多的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所以,在未來節能建筑市場的發展中,需要政府的政策引導和財力支持。
對建筑節能的準則提四點建議
(一)激勵與懲罰并舉
政府在鼓勵節能建筑的政策體系中要堅持激勵與懲罰并舉的原則。激勵性政策,就是采取多種政策手段,在不同環節對建筑節能給予政策優惠和支持。而所謂懲罰性措施,則是既要有強制性的法規標準和限制,提高準入門檻;同時,還要通過征收能源稅等手段增加不節能行為的成本。鼓勵與懲罰并舉的優勢在于,除了二者政策各自產生的直接影響外,還給政府政策的運用提供了更多的可操作空間。如在制定懲罰性政策時,對實施對象可以有加稅與否的選擇,而鼓勵性政策也可以有鼓勵還是不鼓勵的政策選擇。同時,通過征收類似能源稅等政策還可以增加財政收入,從而可以更好地保障財政的鼓勵政策如財政補貼手段的實施。
(二)經濟手段與行政手段并用
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都是政府調控的重要工具,二者有各自特定的適用領域。即使在完全充分競爭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單純通過經濟手段來調控經濟也很難真正發揮作用,如面對寡頭壟斷時行政管制的有效性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而在市場失靈及市場經濟發育不是很完善的領域(如節能建筑),采用行政手段就更是一個非常有效且不可缺少的選擇。行政手段是國家通過經濟立法和司法調節經濟活動的強制性手段,如通過行政指令、行政審批、許可證和配額、人事等制度,直接而明確地要求貫徹執行政府宏觀經濟管理的政策意圖。與經濟手段相比,行政手段具有縱向性、強制性和速效性的特點。但是,過分依賴行政手段,也存在市場主體主觀能動性不強、調控效果差的問題。所以, 在鼓勵節能建筑市場發展中,應堅持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并用。
(三)多環節、廣覆蓋
節能建筑是一種具有一定外部性的商品,在節能建筑提供中,它會涉及到生產、消費等多個環節。推廣節能建筑,不僅要調動生產環節的積極性,還應更加關注消費環節。此外,節能新材料和節能設備等在節能建筑中也發揮著重要作用,所以,在政策設計時,應堅持多環節、廣覆蓋,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四)激勵措施的控制要考慮財政的承受力
政府對節能建筑實施經濟激勵的主要原因就是節能建筑具有較強的正外部性,對節約能源使用有較好的社會效益。而從經濟的角度說,主要是因為房地產開發商和節能建筑的使用者為了生產和使用節能建筑,付出了額外的成本。為了激發市場主體生產、消費節能建筑的積極性,政府對此應有一定的補償,但這也要考慮到財政的作用范圍及財政的負擔能力,從補償的數量看,政府的經濟激勵措施應鎖定為不高于這部分額外增加的成本。
建筑節能:財稅有哪些選擇
從財稅政策手段看,稅收優惠、財政補貼、貼息、特別折舊等都是可以選擇的政策工具。具體來說:
(一)加大稅收優惠支持力度
稅收優惠政策是對部分特定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給予一定鼓勵或照顧的各種特殊規定的總稱。稅收優惠的種類很多,其中較多被采用的有減稅、免稅和加速折舊等。稅收優惠政策的存在,一方面是為了對納稅人出現的一些特殊情況如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等給予一定的特殊處理,另一方面,則是政府實現調控需要的一個重要手段。稅收優惠調控市場的運行機理主要是:從調控需求看,通過稅收優惠,間接影響價格,從而對減少能源的需求量及消費量產生明顯的影響;從供給看,通過對商品的供給方加大稅收優惠,從而刺激市場提供節能項目的投資積極性。
一般來說,通過稅收優惠方式促進節能型建筑的發展包括兩個方面:第一,對符合節能型建筑標準的建筑物提供者、消費者提供一定的稅收減免。如可考慮對房地產開發商開發節能建筑給予一定的營業稅稅率優惠,同時,也可考慮對購買節能建筑的消費者給予契稅的優惠。第二,對不符合節能型建筑標準的建筑物提供者、消費者征收額外的稅收來增加其成本,從而促使其減少非節能型建筑的生產和消費。
(二)對不同市場主體有選擇地實施財政補貼
財政補貼是政府調控經濟的一個重要手段,它具有使用靈活、方法簡單、效果明顯等特點。財政補貼的具體方式主要有:財政貼息和直接補貼。
直接補貼,就是政府在公共預算支出中直接向節能項目提供財政援助。從政策的作用機理來說,直接補貼給生產者,可以降低生產者的生產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產品的出廠價格并影響其銷售價格,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影響生產者的生產規模和投資決策。直接補貼給消費者,可以有效地降低消費者的消費價格,引導消費者的消費意愿和消費習慣,從而最終影響消費者的消費行為,達到間接引導生產者的生產和投資行為的目的。從節能建筑市場看,對消費者的補貼的效果應好于對房地產開發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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