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資本+網絡”是重要抓手
“思路決定出路,觀念決定行動”,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設計出符合我國國情的能源發展戰略是經濟社會平穩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應對氣候變化、發展綠色經濟、推進中國環境與經濟發展戰略轉型還必須有其“抓手”。筆者認為,在世界經濟全球性轉變下,“綠色”、“資本”、“網絡”應該成為順利轉型的三大“抓手”。
在目前世界經濟全球性轉變的過程中,“綠色”不再只是時髦的口號,而是世界各主要國家尤其是發達國家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擺脫經濟下滑、重新崛起的最重要工具。綠色技術的創新與變革是當前世界經濟的一大特征,目前環境與經濟不協調、不可持續的生產方式正向環境友好、可持續發展的以低碳經濟和循環經濟為代表的綠色經濟轉變,中國環境與經濟發展的轉型也必須把握住這一點。與綠色技術相適應,我們還要大力發展以循環經濟、低碳經濟、清潔生產為代表的綠色經濟。綠色經濟作為一種新的經濟形態,還需要進一步延伸從而發展為綠色信貸、綠色金融、綠色核算、綠色GDP,特別是綠色投資。
資本是配置市場資源的主體,在市場經濟框架下,環境因素、氣候變化等因素亦可以為投資帶來利潤。溫室氣體排放權作為一種金融工具被開發出來,相應的保險產品、衍生產品、結構化產品的出現不僅可以平抑氣候變化不確定性帶來的風險,并且可能借助金融杠桿使資本獲得可持續的利潤。在這里,筆者呼吁理論界和企業界要重視在世界經濟全球性轉變過程中“綠色資本”及其跨地區的快速流動。在筆者看來,“綠色資本”不僅是當代世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一個最強有力的推動力,而且也是當代經濟社會結構變遷過程中一個最具新質的資本形式。
而推進綠色經濟發展,一定要借助“綠色網絡”。所謂“網絡”就意味著信息化、全球化的觀念和方式。眼下,網絡已經成為重構21世紀經濟地圖的物質力量。在目前的世界經濟全球性轉變過程中,由工業經濟向網絡經濟過渡已是一大趨勢;在綠色資本運營過程中,網絡成為綠色投資的工作方式。當前,工業經濟批量生產的流水線和加工工廠的高成本、不靈活在一定程度上被“網絡化”所克服;能源限制和原料高消耗在一定程度上被電子控制系統和部門克服。正是由于網絡經濟克服了工業經濟與環境不和諧的問題,因此,還處在工業化中的中國一定要在通過發展循環經濟到達工業化的同時,開始發展中國的網絡經濟,這是中國環境與經濟中長期發展共贏的重要方向。
總而言之,實現經濟戰略轉型、發展綠色經濟必須要有構建生態文明、發展循環經濟、探索新型工業化發展道路的大視角,必須要堅持科學發展觀,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大框架下,把綠色(生態)、資本(增殖)、網絡(生產方式)三者有機結合起來。
利用碳交易市場機制,借助綠色利益驅動是必由之路
如前所述,應對氣候變暖、發展綠色經濟絕不僅僅是技術、法律、標準等問題;歷史經驗已經表明,如果沒有市場機制的引入,僅僅通過企業和個人的自愿或強制行為是無法實現減排目標的。不僅如此,只要是基于市場經濟框架下搞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我們就不能不運用金融手段來調節。
“碳交易”是以二氧化碳為代表的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體系的簡稱,是聯合國為解決在市場經濟框架中如何發展綠色經濟而設計的經濟調節手段之一。根據世界銀行的數據,碳市場成交額的增長速度驚人,全球碳市場潛力巨大,預計2012年全球碳市場將達到1500億美元,有望超過石油市場成為世界第一大市場。
目前各國、各地區都在發展自己的區域性碳市場。歐盟排放交易體系已經成為世界最大的區域碳市場,涉及歐盟27個成員國以及列支敦士登和挪威共29個國家,擁有近1.2萬個工業溫室氣體排放實體。美國雖然沒有核準《京都議定書》,但在2003年也建立了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 C X ),這是全球第一個由企業發起的、以溫室氣體減排為目標和貿易內容的專業市場平臺。美國、加拿大和墨西哥44個州或省政府都已經建立了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和可再生能源組合標準目標,并且正在積極參與3個新興的北美溫室氣體排放交易體系。雖然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沒有被《京都議定書》納入強制減排計劃中,但中國一直通過清潔發展機制(簡稱CDM)參與碳交易市場的活動。近兩年來中國在CDM項目及核證減排量供應量方面已領先全球。2007年中國CDM項目產生的核證減排量的成交量已占世界總成交量的73%,2008年更是驚人地占到84%。
顯然,中國的實體經濟企業為碳市場創造了眾多減排額,但一個極為重要的問題是中國處在整個碳交易產業鏈的最底端。于是,中國創造的核證減排量被發達國家以低廉的價格購買后,通過他們的金融機構的包裝、開發成為價格更高的金融產品、衍生產品及擔保產品后進行交易。如今年6月,中國賣給歐洲買家的核證減排量的現貨價格為11歐元/噸左右,而同樣代表1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歐洲市場交易的歐盟配額2014年12月到期的期貨價格高達19歐元/噸。在這種情況下,中國必須看清自己在碳產業鏈中所處的地位,積極參與構建自己的碳市場。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由于沒有碳市場上的參與權和話語權,所以中國的核證減排量的價格一直被發達國家的買家人為壓低;由于沒有自己的交易體系,所以自然無法獲得相應的定價權;而沒有相應的碳市場的規則、制度,自然無法建立自己的碳市場。我們必須看到,在未來的全球碳市場中,中國同樣面臨著在國際石油市場中喪失定價權的前車之鑒。眾所周知,我國之所以沒有石油的定價權是因為我國沒有參與石油期貨市場的構建,由此導致一方面我國石油企業無法像跨國石油巨頭那樣在期貨市場大把“吸金”,另一方面我國國內只能靠行政定價來面對國際油價的漲跌。這個教訓不能重演,中國必須參與構建全球碳市場。
第二,碳市場具有連接綠色金融與綠色技術的功能,因此,參與構建碳市場,一方面可以成為中國在國際金融危機中參與國際金融市場體系構建的突破口,另一方面也可以成為解決我國節能減排事業發展的瓶頸——綠色技術應用不足問題的有效途徑。2008年,北京環境交易所、上海能源環境交易所及天津排放權交易所的相繼建立便是中國邁出的一小步。但這些交易所還都只是企業行為,只能從事CDM交易。
在筆者看來,利用碳交易市場機制,借助綠色利益驅動,是發展綠色經濟的必由之路。為此,我們必須盡快構建一整套與發展全國統一碳市場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并走出具有中國特色的碳市場技術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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