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們還特別需要提醒一些環保組織注意,除了注意學習必要法律知識之外,請不要總是把自己腦子里敵視社會發展、反感水電開發的不正常情緒,當成一種合法的理由和依據。當前,還有大量可開發的水能資源的發展中國家積極開發水電是全球最有效的減排二氧化碳的手段,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環保工作之一。這不僅是聯合國所號召的,也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基本國策。任何環境評價的目的,絕不可能是想要破壞環境,也不可能去阻礙我國水電的開發。在這一前提下,如果環保部門發動的環評風暴,不符合依法行政的原則,違反了國家積極支持水電開發的政策,那么最終“導致環評風暴‘雷聲大雨點小’”的結局,將是一種必然的結果。這一點決不會因為社會上有一些極端環保組織對水電開發的反感而有任何改變。
所謂“成為一輪又一輪的‘上車補票’游戲”的抱怨說法,也只能再次說明我們的一些環保組織還非常的無知。因為,國家管理體制的市場化的改革,把審批制改為核準制,本質上就是一種要求“先上車,后補票”的改革。盡管這種管理體制改革的成功,已經對我們國家的經濟發展,已經發揮出了巨大的作用。但是,那些因為缺乏必要的科學知識,總喜歡把反對社會的正常發展,當成自己的環保覺悟的極端環保們,至今也難以理解這一點。當然,如果極端環保們可以找到法律上的依據,說明我國政府的改革與發展管理部門,無權對政府管理體制進行的市場化的改革;我們的國家只能永遠實行計劃經濟的嚴格管理。否定改革開放,那倒是有可能成全你們想阻礙國家發展的種種企圖。
最后,我還要請我們的環保組織看清楚《環評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的具體規定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準或者未經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擅自開工建設的,由有權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中的“擅自”兩個字。
很顯然,經過合法批準的金沙江水電的“三通一平”絕不會屬于“建設單位擅自開工建設的”。所以,根本就不存在“有權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的前提條件。更何況金沙江水電工程的“三通一平”,已經通過了相應的環境評價。所以,不能否認,此次環保部叫停金沙江水電的范圍不包括三通一平,還是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環保組織復議書中的要求,完全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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