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了解到,目前環境保護部已經啟動了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修改的前期準備工作。
據了解,現行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是1996年10月29日由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的,至今已實施10多年。近年來,在全國人大會議期間,有一些全國人大代表提出議案,要求修改這一法律。
代表們在議案中提出,現行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在許多方面規定得較為原則,不易操作,對當前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難以適用,應當予以修改。代表們建議,應對這一法律尚未具體明確的內容予以細化,突出預防為主、源頭控制的原則,增強可操作性,完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體制等。
環資委去年進行了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法律后評估,并專門開會征求有關代表的意見。環資委認為,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的一些管理規定已經不能適應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需要,應當適時修改。環資委已將代表們的意見轉交給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部已結合代表們提出的建議進行了調研分析。
環資委認為,修改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條件已經具備,建議國務院及有關部門抓緊開展修改準備工作,條件成熟時,由國務院將修改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記者陳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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