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生物質能
生物質能源主要包括能源植物,如木材、稻草麥秸、棉花秸稈、垃圾、家禽糞便和工業油脂、廢棄物、沼氣,生物質氣化等。到2005年底,德國沼氣發電設備為4000臺,設備功率為800兆瓦;固體生物質熱電設備100多臺,設備功率為700兆瓦。德國生物能源利用技術只是生物質能利用項目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樣重要的是生物質的砍伐、加工、收集、運輸、儲存經驗以及生物質濃縮和加工技術。德國一系列的生物質能利用項目顯示了這方面的成功經驗和技術。生物質發電占德國再生能源發電市場份額逐年增長,2010年其市場份額將從2004年的1.6%升至4%,2020年和2030年將分別達到10%和18%。
5. 水電
至2006年底,德國共建有約7300座小水電站(﹤1000KW=1MW),發電量占總水電的8-10%;其余來自354座大中型水電站。德國水電總裝機容量為4720兆瓦,2007年水力發電207億度,占德國總發電量的3.4%,占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23.6%,實現二氧化碳減排2260萬噸。
(二)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德國通過立法、政策推動、財政補貼、稅收優惠和規模經營等方式,推動再生資源產業的發展,得以成功構建現代化循環經濟體系,有效地保護了各類資源、氣候、土地、水源和民眾健康。目前,在德國循環經濟領域從業人數達到25萬,總產值達500億歐元以上。循環經濟為德國經濟所作的貢獻表現在,德國是全球再生資源利用率最高的國家,由此節約了大量的原材料和能源。德國的居民生活垃圾和企業生產垃圾的利用率分別達到57%和58%,有些垃圾的回收率甚至更高,如建筑垃圾為86%,包裝垃圾約80%,舊電池為82%,舊紙張約80%,廢鐵回收為93%,年再生鋁占鋁總產量的53%。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不僅節約了資源,而且由于生產流程的減少,使生產過程的能耗和污染排放大大降低,達到節能和環保雙贏的目的。
(二) 建筑行業節能減排
德國對建筑行業的節能非常重視。
一是通過立法提高標準。德國對新建建筑制定了嚴格的使用能源最高限額(消耗一次性能源每平方米為70KWH/a),外墻散熱每平方米不得超過0.35W),對保溫材料和保溫層厚度也制定了嚴格的標準。在德國,建筑開發商在出售房屋時必須出具一份“能耗證明”,告訴消費者該住宅的年能耗量,包括供暖、通風和熱水供應等。
二是通過技術開發與創新實現節能減排。通過材料革新、采用高效通風設備和照明節能等措施,使其在使用壽命期限內的采暖能耗降至15KWH/m2a。
三是通過資金補助和低息貸款促進現有建筑物的節能改造。德國政府拿出巨額資金用于補貼老式建筑物改造,對建筑節能改造項目以能耗降低的多寡提供不同量的低息貸款,以期實現家庭二氧化碳零排放目標。
經濟危機爆發后,德國政府分別于08年11月5日和09年1月13日出臺了兩個經濟振興方案,規模分別為300億和500億歐元。其中在復興銀行項下,增加資金30億歐元,加大對相對落后的地區的基建投資;為提高能效,減少廢氣排放,投資約30億歐元進行建筑節能改造。該項將于2009-2011年間實施。
(三) 汽車節能和環保
德國是個汽車制造和使用大國,豪華型大批量汽車使用量頗大。為鼓勵民眾使用小排量環保汽車,德國出臺了不少鼓勵節約燃油政策。德國車輛燃油價格包含三種稅:油稅、增值稅和環保稅,其中環保稅為2000年新增稅種,而后逐步提高。車輛購置稅視排氣量大小定稅,排氣量越大繳稅越多,藉此鼓勵民眾使用小批量汽車。
世界知名品牌汽車奔馳、寶馬、大眾、保時捷等都是德國制造。德國政府和各大汽車生產商都對開放節能環保汽車極為重視,不惜斥巨資用于混合動力、電動車研發,其技術位居世界先進水平。德國政府去年批準了由德經濟部、交通部和環境部聯合制定的“電動汽車國家發展計劃”,目標是至2020年使德電動汽車保有量達100萬輛。該計劃確定了今后10年將采取促進電動汽車發展的措施,重點促進電池作為電動汽車核心技術的研發,以生產節能、安全和可靠的電動汽車。聯邦政府將與地方政府合作,加大對電動汽車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包括建立電動汽車專用車道、停車位等,以鼓勵民眾購買電動汽車。德政府還將適時研究是否對第一批電動汽車消費者提供購車補貼。德政府已在第二套經濟刺激計劃中撥款5億歐元,用于促進電動汽車的研發及其相關基礎設施的建設。德國前經濟部長古滕貝格表示,德汽車生產商計劃于2011年向市場推出第一批電動汽車。從2011年或2012年起,德政府可能會對首批銷售的10萬輛電動汽車提供資金支持。
今年年初德國環境部決定將投入900萬歐元支持戴姆勒公司電動運輸車輛研發及測試項目。根據項目計劃,從明年起將有50輛電動運輸車在柏林日常交通環境下進行測試,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發電。德國定于今年5月3日召開汽車、能源和電子工業峰會,共同制定替代發動機研發戰略。在總理府召開的預備會上,德汽車工業協會(VDA)主席維斯曼向政府建議,給電動汽車和混合動力汽車提供每輛5000歐元的國家補貼,以鼓勵居民購買低排放的電動或混合動力汽車。
此外,德國部分城市(如柏林、漢諾威和科隆)從2008年1月1日開始設立環保區域,這些區域限制高排放量汽車駛入,從而減少空氣中廢氣污染。
為應對金融經濟危機,鼓勵汽車消費,德在今年初出臺的第二輪經濟刺激方案中制定了以舊換新購車獎勵政策,斥資50億歐元對報廢9年以上舊車(車主至少擁有該車1年以上)并購買符合歐4排放標準的新車提供一次性2500歐元的補貼,所涉車輛達200萬輛。由于鼓勵購買環保車型,去年第一季度德國新注冊轎車的平均排放量比去年同期減少了11克 /公里,為156克/公里,顯示該政策的實施效果與政府的減排目標一致。
二、德國節能環保主要手段和措施
(一) 完善法律法規建設
圍繞節能環保核心議題,德國轉換實施歐盟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不斷建立健全了諸多法律規定和條例,有的法規甚至成為歐盟立法參照足本。與節能環保相關的最重要法律首推《可再生能源法》,其次還有《建筑節能法》、《節約能源法》、《循環經濟法》等等不勝枚舉。
德國《可再生能源法》(EEG)最早于2000年4月出臺,其前身是1991年生效的《強制輸電法案》(StrEG)。EEG是開發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強節能環保的綱領性法規,后隨時間推移和形勢變化多次修改補充。2009年新EEG設定,2020年德國可再生能源在電力消費中的占比目標為30%。德國《可再生能源法》的基本政策方針是可再生能源優先以固定費率入網,即電網運營商必須以法律規定的固定費率,收購可再生能源供應商的電力。同時,供電商再根據全部入網的可再生能源、傳統能源成本狀況,厘定電價。這樣,盡管可再生能源目前成本還高于傳統能源,但EEG為可再生能源提供和傳統能源同樣的機會;再加上可再生能源還有其他方面優惠,其發展風險得以大大降低。
2009年EEG所修訂重要內容包括:1.以提升價格為主,調整可再生能源補貼性價格標準。如將最低檔可再生能源入網價格由每千瓦時7.87歐分提高到9.30歐分,其他重要調整包括,陸地風電價從每千瓦時8.03歐分上調至9.2歐分,海洋風電價從每千瓦時8.92歐分上調至13至15歐分,以后每年調低5%;光伏(PV)能電價調降至33~43歐分,2010年下降8%至10%,以后每年降低9%。2.調低對新項目入網價格每年遞減速度。新項目入網價格之所以每年遞減,其原因是隨著生產量增加、技術進步和學習效應取得,可再生能源供應成本會下降。2009年,德國將大部分新項目價格入網每年遞減的速度由原來每年規定的2%降低為1%(做出特別規定的除外)。3.對供電質量和技術要求規定獎懲機制。
2010年3月3日,德國聯邦內閣批準了對德“可再生能源法”修改草案稱,鑒于目前光伏設備價格下降近40%,今后的太陽能發電補貼應與市場發展形勢相適應,故對安裝在屋頂太陽能設備的上網電價下調16%;對空地部分的上網電價下調11%;對其他的下調15%。該規定將提交德聯邦議會通過后從2010年7月1日其生效(此前已安裝并網的不在此列,仍按原規定執行)。此外,今后對于利用光伏設備發電自用的(即自家利用而不外輸),政府將加大補貼,每度電補貼從3歐分上調至8歐分(按電表計數實行補貼),旨在鼓勵民眾更加積極參與氣候保護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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