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這個數據是經過多次測算得出的結果,并不是一個簡單的數字。”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參與《規劃》編制的專家表示,根據目前的水質達標率的數據及預測可改善的水質斷面情況,經測算水質的總體達標率略高于60%,因此,最終確定的水質達標率60%具有可達性。
《規劃》制定的水污染防治具體目標包括:松花江流域總體水質由輕度污染改善到良好;淮河在輕度污染基礎上有所改善;海河重度污染程度有所緩解;遼河流域、黃河中上游由中度污染改善到輕度污染;太湖湖體維持輕度富營養化水平并有所減輕;巢湖湖體維持輕度富營養水平并有所減輕;滇池重度富營養化水平改善到中度富營養化水平,力爭達到輕度;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流域總體水質保持良好;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流域總體水質保持為優。
在評估機制和考核方面,這名參與編制《規劃》的負責人透露,除了沿用“十一五”期間的考核方式之外,未來還將建立“預警會商”機制,相比之前每年一次的考核,這種制度將在每月調度相關水域的水質達標情況,假如某省或某一流域水質情況不樂觀,環保部將發布預警,并向相關省、部門通報情況,組織會商并給出有效改善水質的辦法。
資金投入主要靠地方自籌
根據《規劃》,針對初步確定的5998個骨干工程項目,估算投資3460億元。項目類型涵蓋城鎮污水處理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工業污染防治項目、飲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項目、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項目、區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等項目。
“國家出一部分,主要還靠地方自籌。”參與編制《規劃》的這名負責人表示,除了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以各自不同的方式部分出資支持外,更主要的資金來源則是地方自籌。同時,支持多元化的投入格局。
《規劃》明確了在資金投入方面,國家鼓勵各類股權與創業投資機構、地方融資平臺、大型企業集團等投資重點工程,探索環保設施融資租賃、污水處理設施資產證券化等多種融資方式參與治理。
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對本報記者表示,《規劃》的出臺體現了政府治理水污染的決心,這對管網、污水處理、運營管理、污泥處置領域都明顯利好。當然,如何將這種國家的重視直接落實到產業上,還需要相應的商業模式和支付體系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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