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應:30多起反補貼調查無依據
“上訴法院已經從立法和根本上否認了商務部(反補貼)的法律基礎”
此次上訴法院則在裁決結果表示:我們肯定一審法院CIT(2010年9月18)的裁決,但是出于不一樣的理由。
“我們認為美國國會通過1988年和1994年兩次對反補貼法律的修改,已經批準了之前行政機關和法院作出的解釋:非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政府財政援助不能夠被認為是補貼,因此,反補貼法律對非市場經濟國家不適用。”判決書稱。
勝訴意味著,不管過去、現在或是將來,在同一法理基礎上,美國商務部未來對中國進行任何行業的反補貼調查都是非法的。
黎宇向記者表示:“因為上訴法院已經從立法和根本上否認了商務部的法律基礎,過去30多個反補貼案子,都應該獲得相應的糾正。”據其分析,如果相關應訴企業處于即將起訴至CIT階段,則可進入暫停;已經結案正在執行反補貼關稅令、或企業沒有上訴的企業,可通過“情勢變更復審”,向美國商務部要求撤銷法令,退回此前已經繳納的反補貼稅,如果美商務部拒不執行,企業可以馬上上訴;正在進行中的調查,如氣瓶管、光伏電池等美國正在發起調查的幾個案子,無論原審還是復審,都應該終止反補貼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場輪胎業的官司,在進入二審階段時,美國鋼鐵企業請了4家頂級律師事務所,要求作為利益影響的第三方,參與審理過程。其如此積極在于,該案影響長遠,一旦確定,所有的反補貼調查都將變得無法可依,而鋼鐵恰恰是中美之間貿易摩擦的另一重災區,從無縫管、管線管、鋼絞線、鋼格柵板、鋼絲層板、鉆桿等等,目前均深陷美方發起的“征稅戰”。
拖字訣:美國商務部的手段
相比于法律界的樂觀,企業界態度顯得相對保守。
12月20日,華菱衡陽鋼管有限公司法律事務處首席顧問羅亮雪表示:“任何勝訴都是難得的。但美國商務部既可以從法律程序上再拖一陣、也可以在反傾銷上尋找操作空間。”由于受到美方發起的管線管“雙反”調查,衡鋼在2010年3月左右也將美國商務部告到美國國際貿易法院,預計將在年底前收到答復。
即使是工程輪胎的這場勝訴,美國商務部仍可在45天內向上訴法院要求全體法官重新審理此案,或在90天內向美國高院上訴,要求駁回二審法院的裁決,盡管這二者可能性都較小。
“我們應該也會獲得勝訴。但是對于企業來說,出口美國的市場卻已經因此關閉數年了,即使最后能打開口子,美國國內產業也已經得到了想要的保護。”羅亮雪告訴記者。
事實上,美國商務部認為中國是非市場經濟國家,2006年以前一直拒絕對中國發起反補貼調查。但自2006年秋美國商務部突然改變立場,對中國輸美的銅版紙發起“雙反”調查后,針對中國的貿易調查就敞開了大門。
以管線管為例,按照美國商務部對于反傾銷稅的計算方法,天津鋼管本應為負稅率,但美方算到30%以上,加之10%多的反補貼稅率,出口徹底無望。天津鋼管選擇干脆不再應訴,直接推進美國得克薩斯州南部建廠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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