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10多年過去了,垃圾分類處理卻令人尷尬地一再成為北京這座國際化大都市的熱門話題:剛剛結束的北京市“兩會”上,北京市政協委員、市統計局副局長王紅在一份提案中透露,逾六成被訪者不能做到垃圾分類。
北京市法制辦日前針對《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網上征集民意,提出對市民垃圾不分類最高罰款200元。
一時間,針對垃圾不分類該不該罰款,成了媒體熱議的話題。
前期分類不到位
北京尚且如此,其他城市也好到不到那里。
上海市有關部門表示,之所以將先前的“四分法”簡化成“干濕兩分法”,一個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此前的分類效果不明顯,市民在處理垃圾時無所適從。
調查顯示,2010年上海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居住區內,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的分類收集量僅占生活垃圾總量的3.5%。
“如何分類都搞不明白,分類工作怎么能真正落到實處呢?”上海市人大城建環保委副主任委員張載養因此十分感慨。
同樣作為原建設部選定的垃圾分類收集的8個試點城市之一,深圳早在2000年4月就制定了《深圳市城市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理實施方案》,按照此方案,深圳市2005年至2010年的城市垃圾分類率將達60%至90%,垃圾回收率2010年達到30%。
但據當地媒體報道,10年過去了,知道此規劃的市民寥寥無幾,甚至環衛工人對此也很茫然,電子垃圾以及部分包裝垃圾和建筑垃圾目前主要是由外來流動人員收集并隨意堆放,造成二次、三次污染,其他垃圾要么送往垃圾發電廠,要么堆填、掩埋。
而在廣州,2009年4月當地環衛部門甚至表示,因為分類垃圾桶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在新的規劃方案出臺前,比單桶垃圾箱貴50%的分類垃圾箱暫時不再投放。當地的垃圾箱一度又重回無分類的“單桶時代”。
對此,有專家表示,造成這種局面的一個重要原因在于,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各種生活垃圾也就越來越多,但是居民的垃圾分類習慣并沒有隨之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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