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設基金補貼
而政府除了在政策方面下定決心發展可再生能源,還計劃給這一領域安排更多的資金支持。
據任東明透露,財政部目前已經起草完畢“可再生能源基金”的征收管理辦法,政府希望通過這個基金來支持包括智能電網、邊遠地區離網發電以及各種新技術研發。而該辦法近期可能就會發布。
據悉,該基金將對電網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的費用進行分攤,讓電網有積極性去完成收購。其資金來源包括國家財政年度安排的專項資金和依法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等。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環境與氣候變化研究中心主任徐華清也透露,可再生能源的并網比重從10%提高到15%,必須通過強大的電網、提高電網的自我調節能力,來減輕克服其間歇性缺陷,因此,政府將對電網的升級投資進行補貼。
根據姜克雋提供的數據,在這些領域,截至2008年,全國的技術研究開發投入達到380億,而美國的研發投入也為380億美元。
在開征環境稅的呼聲多年無果后,碳稅卻有望率先破題。
“國內進行征收碳稅,將有助于國內企業出口發達國家避免被征‘碳關稅’,一方面自身也達到一定減排的目的。”5月13日,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蘇明對本報記者表示。
近日,蘇明所參與的一份研究課題,引起了輿論關注。即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課題組經過調研形成了“中國碳稅稅制框架設計”的專題報告,該報告建議2012年開征碳稅。
用市場激勵機制包括征稅,形成企業和社會節能減排的動力,已成為共識。但環境稅、資源稅、碳稅等相關稅制開征的制度設計和時機卻一直考量著決策層的智慧。
然而,隨著氣候談判和國內減排形勢的壓力不斷增大,環境領域相關的稅制安排不得不提速。其中,碳稅開征有望提前規避碳關稅形成的壓力。
碳稅稅制三模式
該次碳稅調研報告包括四個方面,即碳稅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我國開征碳稅的制度設計方案、我國碳稅的實施框架設計及開征碳稅的效果預測和影響評價。
報告認為,開征碳稅主要有四方面必要性,即減緩國內生態環境壓力、樹立負責任國際形象、有利于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且完善了環境稅制。
“征收的價格是低標準起步,逐漸增加的方式”,蘇明介紹。
據顯示,目前建議的征收價格為2012年每噸二氧化碳征收10元,到2020年每噸二氧化碳征收40元。在碳稅歸屬方面,其建議中央與地方共享稅或中央與地方按7:3的比例分成。
對于稅種實施方式,報告也給決策者們提供了三種方式。即首先是在現行資源稅和消費稅基礎上,以化石燃料的含碳量作為計稅依據進行加征;另外一種方案是,在資源稅、消費稅和環境稅之外單獨開征碳稅;最后一種是將碳稅作為環境稅的一個稅目征收。
除稅種,在哪個環節征收也是制度設計的關鍵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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