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能源的不可再生性相適應的政策原則是,推動能源價格改革。這是低碳經濟發展最重要的動力之一。
第五,能源補貼是發展中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一個重要方面,是低碳經濟發展必須正確面對的。由于能源在經濟中的重要地位和行業本身的特殊性,政府對能源干預較多,通常以補貼形式出現。對于發展中國家,經濟轉型過渡性的能源消費補貼是合理的,有時候是必需的。但是,能源補貼對碳排放的影響不能低估。發展中國家的能源補貼問題,常常是補貼過多和補貼方式不當——主要采用壓低能源價格的消費者補貼,這種補貼通常沒有特定目標群體。能源價格管制(能源補貼)降低了能源產品的終端價格,導致比沒有補貼時更多的能源消費和更大的排放。
因此,中國低碳經濟發展模式包括改革能源補貼方式,以及在低碳經濟發展中考慮取消能源補貼會對經濟、社會和環境產生什么影響,特別是考慮取消能源補貼對貧困人群的影響。
第六,不同的碳排放量相對應的能源結構不同,不同的能源結構會有不同的能源成本,需要對不同的能源結構成本進行分析,研究其對經濟增長、就業等方面的影響,從經濟社會角度考慮一定量的碳排放約束是否可以接受,從而確定和選擇與低碳經濟發展目標相適應的能源結構。
在全球金融危機加劇、經濟增長放緩的背景下,從低碳經濟發展入手推動綠色產業發展,還可以作為刺激經濟增長的一個手段。中國政府在應對危機而提出的擴大投資計劃中,已經明確提出,要推動產業升級整合、提高能效和可持續發展。地方政府則需要在危機中尋找新的經濟增長點。因此,低碳經濟發展與中國政府目前調整產業結構的要求基本一致。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