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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達標難保日后達標
去年9月,曾有媒體報道稱,南海江南發電廠,企業煙氣除塵率達99.8%,脫硫率達85%,在新一輪的技改下,有望成為廣東首個達到歐盟排放標準的電廠。
然而,其技改項目之一的“印染污泥焚燒項目”,卻遭到高明區市民的反對。
記者1月5日從華南環科所的網站上看到,于2009年12月1日刊登的環評報告稱建設項目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是:運營后會產生一定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煙塵等大氣污染物;運行時會產生一些噪聲,主要來源于發電機、磨煤機等設備;將產生一定量的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將產生一定量固體廢物。
報告中并未直接提到焚燒會產生二惡英。但據環科所負責人介紹說,去年6月開始,環科所就對江南發電廠的鍋爐摻燒10%印染污泥(含水率65%)技改項目進行相關的環境影響評估,并對江南發電廠的摻燒污泥項目的環保可行性進行了多次實驗,并針對污泥摻燒比為5%、10%及15%時的情況進行分析。
結果表明本項目的大氣污染物排放中二惡英排放量不會超過歐盟標準的要求,電廠所排放的二惡英濃度均能達到環境保護方面的要求。
但是環評結果達標,長久居住在此地的市民是否就真的能放心呢?
華南理工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石林說:“在環評階段,往往達標率是比較高的。比如發電廠的脫硫技術,環評時一般都能達到90%以上,但是在長期的運行過程中,往往會下降到70%。這是由于環評時都配備了最好的技術人員,是在最好的工況下進行。而在長期運行過程中,技術人員的配備、工人的操作水準都有可能下降。”
因此,環評結果達標不一定能夠保證日后的實際操作結果達標,“環評應該是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而且,應該由一個獨立的第三方進行環評工作,才能保證環評結果的真實。”
環評公告因“公示到期”撤下
據了解,污泥焚燒發電由于在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方面的明顯優勢,成為政府大力推廣的新興環保項目,長三角地區很多城市已經開始率先關注污泥的無害化處理。
國家發改委示范工程——“紹興市垃圾和污泥處理綜合利用工程”是國內最大的污泥焚燒發電項目,設計日處理1200噸垃圾和1000噸污泥,年發電2.65億度,每小時供氣150噸。其燃燒產生的二惡英排放濃度為0.0033~0.0048納克/立方米,低于國家標準的1納克/立方米和歐盟標準的0.1納克/立方米。
但石林認為,在垃圾、污泥越來越成為城市包袱的今天,以“減量化、資源化”為目標的垃圾焚燒發電或污泥焚燒發電值得推廣,可“無害化”的目標更應該引起足夠重視。“不是所有的垃圾、污泥都適合焚燒,需要謹慎分析垃圾、污泥的組成物質。比如印染污泥含有大量雜質,而且很多是有毒致癌物質,屬于危險廢棄物,要有專門的干化、燃燒技術和設備,要徹底消除二惡英必須投入尾氣處理設備、活性炭吸附和煙氣凈化系統。”
“所以我認為,如果長期的運行中不能100%執行標準,像這種含有大量毒害物質的污泥或垃圾,還是寧肯選擇到高山和遠海進行填埋。”石林說。
也有專家表示,垃圾焚燒在國外也很普遍,控制得當便有安全保障,只是這樣的信息沒有有效傳達給民眾;在項目選址、環境評估上,民意的參與也不夠。甚至有部分專家和決策者,與項目有或明或暗的利益關系,難免引起民間的不信任。
截至1月6日,在網站上懸掛了將近1個月的該項目第二次環評公告卻突然撤除,其負責人曾先生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10天公示期已到”,但同時也表示“還有些其他原因”。他說,“不會再有第三次公告,是否會對項目進行重新評估,以及是否會對高明區的市民征詢意見,也要視各方環保局和委托方江南發電廠的協商而定。”
江南發電廠方面此前也公開稱,“會嚴格按照專家的意見來做,并接受媒體監督。項目是否上馬,會嚴格按照程序一步一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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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發展擬投7.79億元建垃圾發電廠
2009年12月24日,南海發展(600323,SH)發布公告稱,公司已與南海區市管局等簽署垃圾發電廠改擴建項目框架協議,項目總投資7.79億元。此廠是子公司綠電公司2006年擬收購的項目,由于實際情況變化,現由原來的改擴建擬調整為進行異地重建。建設規模擴大至垃圾處理能力達1500噸/天。
公告顯示,該擴建項目中,工程建設投資6.5億元,項目特許經營權費1.29億元。南海發展子公司綠電公司在保證既定的收益水平不變的前提下,通過與政府約定在現有一廠收費標準上提高垃圾處理費及電費補貼等方式在經營期內回收全部投資并取得合理回報。而在異地建設的一廠改擴建項目投運前,公司將繼續按原條件委托綠電公司運營管理原一廠項目,直至新項目建成并投入使用。
南海發展公告表示,若由于非綠電公司原因導致本項目最終未能建設,將在保證綠電公司利益不受損害前提下,三方另行商議解決方案。 代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