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供應了毒水,三天后才告知公眾,其惡劣行徑令人發指。自7月24日始,內蒙古赤峰市兩千多市民,在飲用自來水后出現腹瀉、嘔吐、頭暈、發熱等癥狀,據查,污染事件為暴雨引發污水污染水源所致。
聽起來,這好像是又一場天災。可讓人不寒而栗的是,赤峰市新城區九龍供水公司在7月24日晨,就發現車伯爾民俗園內的9號供水井受到了污染,直到7月26日才向居民發出公告,提醒不可直接飲用生水。毒水的源頭是找到了,可明知供應了毒水,卻隱瞞了三天,這“源頭”又何在呢?
想必供水公司開始時抱著僥幸心理,雖然明知水被嚴重污染了,但只要沒有導致大規模中毒事件,能瞞則瞞,能騙則騙,等風頭過去了,風平“水”靜了,這事也就了了。沒錯,赤峰的居民差點就被他們糊弄過去了。有不少居民發現23日晚自來水呈混濁狀,帶腥臭味,24日自來水變得清澈一些了,許多居民就全當沒有問題的水飲用。要不是兩千多人中了毒,估計他們始終會“瞞”和“騙”下去的。有事實為證:有市民曾于25日早晨給供水公司打電話,答復是“水廠的水沒毛病,是用戶的管道問題”,之后多次找到該公司,公司員工仍然稱“水質沒問題”。
三天不發公告,這是“瞞”;公告前堅稱“水質沒問題”,這是“騙”。群眾的生命竟然托付給了這樣的騙子公司,生命安全還會有保障嗎?究其思想“源頭”,是對生命的極端漠視,是對責任的極端敷衍,是道德淪喪與人性丟失。
敢于三天不發公告,自然也離不開制度的“源頭”。首先,這等無德也無技術的供水公司是如何獲得經營“資質”的,管理部門無論如何脫不了關系。7月27日晚,赤峰市建委就此事向群眾致歉。這么多群眾的身體受到了損害,一聲道歉是很無力的,也不知道他們有沒有誠心反省過自己的監管問題。其次,發生了這么大規模的群體性傷害事件,又豈是一個水廠想隱瞞就隱瞞得了的,何至于過了三天才“下情上達”?相關職能部門難道都是聾子瞎子不成?
重視生命,盡到責任,從根本上堵截“毒水”產生的源頭,快速有效應對突發事故,這樣,老百姓才敢放心地把生命之源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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