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中國城市經濟學會與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共同發布了《城市藍皮書:中國城市發展報告No.10》。從近年來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來看,我國的霧霾治理已經取得了初步成效,總體情況有所改善,但污染狀況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局部地區污染依然嚴重,形勢不容樂觀,仍面臨著六大問題與挑戰。
《報告》指出,隨著政府重拳治霾和地方防治措施的升級,城市空氣質量逐步得到改善,大氣主要污染物濃度降低,空氣質量達標天數和達標城市增加,霧霾天氣出現頻次和覆蓋范圍減少。2016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的同比增加11個,平均優良天數所占比例同比上升2.1個百分點,PM2.5年均濃度同比下降7.1%,空氣質量總體向好。但與此同時,京津冀、長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河南、山東、山西、陜西等人口密集地區的空氣污染程度依然較重,中西部地區部分城市的PM2.5濃度相比上年不降反升,各地區霧霾成因各異、復合型特征突出,全國范圍內重污染天氣頻發、空氣重污染現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報告》認為,我國霧霾治理面臨六大挑戰。一是以化石能源為主的能源消費結構是產生霧霾的重要原因,特別是我國使用的煤炭大多是高硫煤,在燃燒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硫排放到大氣中,進一步促成了霧霾的形成。二是經濟結構轉型滯后是霧霾重污染地區面臨的普遍挑戰。大多數霧霾污染的重災區,也是高污染和高排放產業占比較大、產業結構偏重、經濟結構轉型相對滯后的工業發達城市或老工業基地。三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導致部分地區環保責任弱化,甚至干預環保監測、監察和執法,導致環境保護和環境治理效果大打折扣。四是區域協調治理機制仍有待進一步深化。五是部分污染源控制工作缺乏配套技術支撐。六是不科學的城市規劃建設導致自然生態功能下降。
針對當前存在的問題,《報告》建議,應立足各地實際情況,借鑒國內外成功經驗,根據各地區的主要致霾原因,因地制宜推進霧霾治理。建立污染性企業退出機制,依靠科技進步促進產業結構高級化;在努力提高煤炭資源清潔利用水平的同時,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和
新能源,逐步改變以煤炭為主的能源消費結構;加強城市綜合治理,抑制機動車污染的過快增長;積極推進生態型城市建設,逐步恢復和提高生態環境的自凈能力;完善大氣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區域協同治霾的長效機制;加大環境污染監測和監察力度,切實落實環境責任追究制。通過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齊抓共管,共同打贏這場“藍天保衛戰”,促進城市健康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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