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讓治霾資金再中“埋伏”
發布時間:2016-12-19 來源:經濟參考報
今冬最強霧霾來襲,20多個城市拉響霧霾紅色警報。而不久前,財政部發布了一份關于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通報,列舉五大典型案例,點名批評部分地方政府騙取、擠占、挪用專項資金,違規擴大開支范....
今冬最強霧霾來襲,20多個城市拉響霧霾紅色警報。而不久前,財政部發布了一份關于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通報,列舉五大典型案例,點名批評部分地方政府騙取、擠占、挪用專項資金,違規擴大開支范圍。
不少網民表示,騙取、擠占、挪用治霾資金,表明地方政府既沒有看好眼前的賬本,也沒能算清長遠的利益。建議加強和完善公共財政資金與專項資金的監管,加大違法行為處罰力度,依法依規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不能讓治霾資金中了“埋伏”。
治霾資金使用不透明
“本應??顚S玫闹析操Y金,到了地方卻遭‘埋伏’,肆意用作他處,若對此類違法行為不進行查處改進,即便投入資金再多,諸多重污染區域的空氣質量也會依然頻繁‘爆表’”。網民“WKK-007”憂心道。
有網民表示,治霾資金使用不透明以及違法成本太低,導致一些地方恣意妄為。治霾資金被騙取、擠占、挪用,表明地方政府既沒有看好眼前的賬本,也沒能算清長遠的利益。
網民“何莉莉”表示,要保證治霾資金用好,首先要做到強化專項資金、公共財政資金使用的透明度。專項資金怎么用、如何用、用在哪里,都要及時對公眾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網民“馮海寧”表示,挪用治霾資金用于其他其實是另一種“霾”,這種“霾”影響治霾效率和治理效果,危害不容小覷。
資金監管須問責到底
網民“何勇”表示,上億元治霾專項資金遭擠占挪用,實質上是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機制出了漏洞,給了相關人員可乘之機。
“應該加強專項資金的審計與審查?!本W民“陶舜”表示,加強和完善專項資金、財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嚴格專項資金的審查、撥付,這需要審計、財政、紀檢等部門實現數據共享,同步監管、監督,將專項資金堵在違規使用源頭。
網民“何勇”表示,在加大對地方政府違規使用專項財政資金行為的處罰力度的同時,還需要強化對財政違規行為的追責制,追回被挪用的專項資金,進行整改,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如果財經紀律沒有剛性約束,所謂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的規則也將是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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