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醫療廢水概述:
醫療廢水對環境的影響更大,危害更大。其廢水來源:診療室、化驗室、病房、洗衣房、動物房、手術室、生活污水、食堂、宿舍等排水。廢水成分復雜含有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學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等,具有空間污染、急性傳染和潛伏性傳染等特征。所以對于醫療廢水的治理是刻不容緩的。東莞高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針對于醫療廢水的特點,自主研發生產的醫療一體化廢水處理系統,處理后的水質可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GB8978-1996)。根據醫院的規模、性質、對排水的要求可分為一級處理,二級處理和深度處理系統。本公司可根據客戶要求安置中水回用系統各類處理達標排放后的廢水回用到生活的中水回用工程設計、安裝施工、設備調試和技術服務。

醫院醫療污水處理技術要求:
1、全過程控制:對醫院污水產生、處理、排放的全過程進行控制。
2、減量化:嚴格醫院內部衛生安全管理體系,在污水和污物發生源處進行嚴格控制和分離,醫院內生活污水與病區污水分別收集,即源頭控制、清污分流。嚴禁將醫院的污水和污物隨意棄置排入下水道。
3、就地處理:為防止醫院污水輸送過程中的污染與危害,在醫院必須就地處理。
4、分類指導:根據醫院性質、規模、污水排放去向和地區差異對醫院污水處理進行分類指導。
5、達標與風險控制相結合:全面考慮綜合性醫院和傳染病醫院污水達標排放的基本要求,同時加強風險控制意識,從工藝技術、工程建設和監督管理等方面提高應對突發性事件的能力。
6、生態安全:有效去除污水中有毒有害物質,減少處理過程中消毒副產物產生和控制出水中過高余氯,保護生態環境安全。
醫院醫療污水處理標準:
一、醫院污水經處理與消毒后,應達到下列標準:
1、連續三次各取樣500毫升進行檢驗,不得檢出腸道致病菌和結核桿菌。
2、總大腸菌群數每升不得大于500個。
二、當采用氯化法消毒時,接觸時間和接觸池出水中的余氯含量,應符合以下表格的要求:
接觸時間與總余氯量:
醫院污水類別、接觸時間(小時)、總余氯量、毫克/升
綜合醫院污水及含腸道致病菌污水、不少于1、4~5
含結核桿菌污水、不少于1.5、6~8
三、污水處理構筑物中的污泥,必須經過無害化處理,污泥排放時應達到下列標準:
1、蛔蟲卵死亡率大于95%;
2、糞大腸菌值不小于10-2;
3、每10克污泥(原檢樣中),不得檢出腸道致病菌和結核桿菌。
四、當污泥采用高溫堆肥法進行無害化處理時,堆肥的溫度必須大于50℃,并應持續5天以上。
五、無上、下水道設備或集中式污水處理構筑物的醫院,對有傳染性的糞便,必須進行單獨消毒或其它無害化處理。
六、醫院污水經處理和消毒后,其所含的污染物質與有害物質的含量應符合現行的有關標準的要求。
設備適用范圍:
1、縣級以下或20張床位以下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所有醫療機構污水處理
2、小規模社區醫療診所,口腔診所,醫院門診,美容美體單位和其它需要小規模污水治理的單位。
3、小型畜牧實驗室,手術室污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