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城市污水處理設備及標準狀況
提要: 敘述了我國城市污水處理設備及標準的發展過程,指出目前存在的問題及其與國外同類產品存在的差距。匯總了我國各部門制定的常用設備標準。
關鍵詞: 污水處理 專用設備 行業標準
1 歷史背景
我國城市污水處理設備的生產歷史至今約20年。其發展可分為兩個階段:
(1)1980~1990年,是我國城市污水處理設備高速發展時期。80年代初,建設部所屬各大型市政設計院著手進行城市污水處理廠和專用設備開發設計工作。1984年我國第一座大型城市污水處理廠--天津紀莊子污水處理廠建成并投產使用,該污水處理廠的建成在當時創造了幾項全國第一:
①它是當時全國最大的二級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為26萬m3/d。
②建設速度快。1982年由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設計,1983年施工,1984年建成并投產使用,從設計到投產運行只用了2年多的時間。
③全部使用國產化設備。全廠所需30多種200多臺套專用設備全部由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設計,天津市政工程機械廠等十幾個廠家制造。主要設備有:格柵除污機、沉砂池刮砂機、DN=45m一沉池刮泥機、DN=45m二沉池吸泥機、DN=1.2m螺旋泵、DN=18m濃縮機、真空轉鼓脫水機、鼓風機、沼氣發電機等。目前,除了部分設備更新之外,大部分設備仍在繼續運行。
天津紀莊子污水處理廠的成功運行使我國的城市污水處理開始走向規模化、工業化的道路,并奠定了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專用設備設計制造的原始基礎。隨后杭州四堡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40萬m3/d,一級處理)、廣州大坦沙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15萬m3/ d,二級處理, A2/O工藝)、無錫蘆村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20萬m3/d,二級處理)相繼建成,這些污水處理廠大部分也都采用了國產設備。我國污水處理業由此進入真正的發展時期,一些設備制造業如唐山清源、揚州天雨、宜興一環、天津市政工程機械廠等都是在這個時期發展起來的。
(2)1990年以后,主要是利用國外政府貸款購買國外設備建設城市污水處理廠。1988年以來,由于我國污水處理廠建設資金不足,歐洲發達國家陸續提供政府貸款,這種貸款大部分只能用于購買貸款國的技術和設備,應當承認,條件優惠的國外政府貸款為我國污水處理業注入了活力,使污水處理技術和自動化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推動了我國現代化污水處理廠的建設。但是,由此產生的負面影響也很大,其一,增加了污水處理廠的基本建設投資。國外設備在價格上一般比國內設備高3~4倍,有的高7~8倍;其二,由于90%以上的新建污水處理廠利用貸款引進設備,使我國的污水處理設備制造業受到嚴重抑制。國營大中型企業很少介入這一領域,進入這一領域的大都是鄉鎮和中小型企業,而這些企業生產規模小、技術水平低、開發能力不強,因此加劇了我國城市污水處理設備與國外同類產品的差距。
近兩年來,為加快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加快城市污水處理廠成套設備國產化的步伐,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在資金上給予支持,確定了一些城市污水處理關鍵設備技術開發項目,在國內進行公開投標,并限期2年完成。有12個大型企業中標并按期完成了任務。但設備國產化的工作并沒有得到很快推廣,可以說收效甚微。其原因是各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仍采用國外政府貸款購買國外設備的方式進行,要改變這種狀況國家應制定一些相關政策,支持設備國產化工作。
2 污水處理設備質量狀況
1998年機械工業環保機械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受國家技術監督局的委托,對水處理設備的質量進行監督抽查,存在的主要問題是:(1)不按標準使用材料;(2)生產方式落后;(3) 焊接、油漆質量差,防腐性能差;(4)外購件、外協件合格率低;(5)測試手段不完善;(6) 質量保證體系不健全。
當前我國生產的污水處理設備與國外同類產品相比存在的主要差距是:(1)原材料質量不穩定;(2)工藝水平落后;(3)自動化程度低,控制系統故障多;(4)檢測設備不配套;(5)可靠性差,使用壽命低。
3 設備標準狀況
從80年代開始,建設部水處理設備器材標準歸口單位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在建設部標準定額司的領導下著手組織制定水處理設備與器材的標準,至今已制定行業標準110 項。主要的城市污水處理設備如:格柵除污機、行車式刮砂機、輻流沉淀池刮吸泥機、濃縮機、帶式壓濾機、懸掛式中心傳動刮泥機、螺旋泵、轉刷曝氣機、微孔曝氣器等都制定有相關的行業標準。這些標準的制定對促進我國水處理行業的發展起到了推動作用。這些標準中技術要求的內容和國外同類產品標準相比并不低,有的甚至略高于國外先進廠家的標準。如輻流沉淀池刮吸泥機型式及技術要求,等同于德國DIN標準,帶式壓濾機的試驗方法和要求等同于日本JIS標準。但是,由于近十幾年來,受到國外引進設備的影響,美國、英國、法國等國家提供的設備圖紙及資料仍用英制,不用法定計量單位,使得引進設備的規格非常混亂。為了補充進口設備的不足,國內設備配套也要求按引進設備規格生產,這樣就使我國制定的行業標準得不到貫徹執行,形成"有法不依、有令不行"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