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gho耕禾節能環保綜合服務部為客戶提供以下服務:
一、幫助企業對建設項目規定范圍內的環境現狀進行全面踏勘;
二、核對設計文件中有關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的合理性,并對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之外出現的新污染源等情況及時報告甲方;
三、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是否按設計文件和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有關要求制訂了施工環境保護措施;
四、督促施工單位加強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通過巡視、旁站等方式,檢查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五、負責處理施工單位違反有關環境保護規定、未按合同要求落實環境保護措施的不良行為,情況嚴重的,應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并簽發《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工;
六、依據項目建設進度,按單項措施編制環境監理、監測實施細則;
七、按照監理、監測實施細則實施監理、監測,定期向項目建設單位提交監理、監測報告和專題報告;
八、協助企業編制試生產報告,并負責取得所在地環保部門及環保督察中心核發的環保許可文件;
九、建設項目環境監理業務完成后,向項目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監理工作報告、移交檔案資料;
十、協助企業與環保主管部門的溝通工作,直至企業順利交接;
施工期環境監理的相關說明
1、完成對礦山開采、港口碼頭、石油儲運、水利水電、公路等大型建設項目的施工期環境監理工作。
2、承接單位或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3、負責對海洋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并參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