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詢價通知書
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批準,郎溪縣招投標中心受政府采購中心托對專用設備進行公開詢價,做為近期內協議采購供貨依據,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加。
一、采購編號 :2009-LXXJ-066。
二、詢價項目的內容、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詳見詢價文件第二部分)。
特別提醒:請各供應商在報價截止時間(2009年12月7日上午10:00時)4小時前內登陸郎溪縣招投標中心網站http:// www.langxiztb.com查看是否有關于本詢價項目的更正公告;如因網絡故障等原因,無法查看網站,請各供應商在報價截止時間前4小時內撥打郎溪縣招投標中心電話(0563-7023700)詢問是否有關于本詢價項目的更正公告,如有更正的,以更正后的內容為準。因供應商未按更正后的內容進行報價導致報價文件被詢價小組認定無效的,責任由供應商自負。
三、供應商資格: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要求及相關資質要求。
四、報價表的提交。
1、報價表提交截止時間:2009年12月7日上午10:00時。
2、報價表提交地址:郎溪縣招投標中心(郎溪縣郎川大道新財政大樓六樓評標室)。
五、相關要求
1、符合詢價采購文件(包括補充更正,如有)的具體技術參數要求。
2、供貨時間及地點:要求成交后五個工作日內供貨;如不能滿足條件的請在報價表中注明供貨日期。
3、交貨方式:送貨上門。
4、報價要求:含稅金、運費、安裝調試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六、對供應商的要求:
1、必須實質性響應詢價采購文件(包括補充更正,如有)規定的條款。
2、各供應商應根據詢價采購文件(包括補充更正,如有)所列采購內容和要求報價(以人民幣計算),所采購商品均為國家三包產品。
3、報價表必須由被詢價供應商加蓋公章后于規定時間前密封遞交至郎溪縣招投標中心(郎溪縣郎川大道新財政大樓六樓評標室),報價單中要注明所報品牌及型號。
七、對報價文件的審查和響應性的確定:
報價文件如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其報價文件將被拒絕:
1.1、報價表與詢價采購文件(包括補充更正,如有)內容要求有重大偏離的;
1.2、報價表無被詢價供應商印鑒章;
1.3、缺、漏項目不能滿足詢價采購文件(包括補充更正,如有)要求的;
1.4、其報價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解釋的;
1.5、被詢價供應商的供貨時間不能實質性響應詢價文件要求,采購單位不能接受的。
2、本次詢價采購在被詢價供應商實質性響應詢價采購文件(包括補充更正,如有)的前提下以最低價為成交供應商。如果出現二個或二個以上相同最低報價的,采取相同報價者二次報價并以最低價確定成交商。
八、成交后需接受下列條件:
1、成交供應商必須在成交后需按投標文件所示型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貨物。
2、售后服務
售后服務按不低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按廠家規定執行。國家規定標準低于廠家標準的按廠家標準執行。
本文件由郎溪縣招投標中心負責解釋。
聯系人:翁劍
聯系電話(傳真):0563-70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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