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舉行的全省環境行政復議與行政處罰培訓班開班儀式上,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透露,武漢城市圈擬試點將排污費改成排污稅,國家環保部正對此進行調研。
這位負責人說,過去排污費由環保部門自己核定、自己征收,一些基層環保部門由于工作經費沒有來源,便將排污費充作工作經費,形成了“環保部門吃排污費”的現象。2007年開始,我省改革排污費征收模式,由環保部門核定、稅務部門征收,環保部門工作經費由財政保障。這在全國屬于首例,改革后排污費征收數額大幅增長。
省環保廳法規處有關負責人說,如果排污費改成排污稅,就更有強制性,征收方式更直接、效率更高,估計排污稅的征收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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