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中山生活污水處理費要漲價,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統一為每立方米0.90元,非居民1.08元。這是記者昨天從市物價局獲得的消息,據了解,本次污水處理費的漲價在3月底召開的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已經審議并獲得原則同意。
早在去年9月底,中山市物價局就提到要調整污水處理費的收費標準,并在去年11月14日公布了兩套聽證方案,相應的聽證會在去年12月2日舉行。在聽證會上,報名的33名代表中,到場28人,5人因事請假。在兩套聽證方案中,贊同方案一的代表占大多數,部分代表提出,目前的兩套聽證方案都不合理。
根據市物價局昨天發布的信息稱,經聽證和市人大審議通過,從2013年5月1日起,實現中山市生活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同城同價,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統一為每立方米0.90元,非居民1.08元。而本次調整,是采用了當時公布的第二套聽證方案的調價方法。
調整后,城區和鎮區同類用水戶統一征收標準,具體為:一是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居民、學校和集體宿舍用水,污水處理費統一為每立方米0.9元,即石岐區、東區、西區(不含沙朗片)的征收標準維持原來不變;鎮區(含沙朗片)居民的征收標準從原來的每立方米0.7元調整為0.9元。二是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統一為每立方米1.08元,即城區和鎮區分別從原來的每立方米1元、0.8元調整為1.08元。繳納污水處理費仍按實際用水量的90%計收。
據市物價局介紹,污水處理費實行收支兩條線,專項用于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支出,同時明確對大、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公立醫療機構等社會公共福利事業單位,以及低收入家庭等用水戶繼續免收城市污水處理費。
市人大:
須繼續做好
污水處理工作
據了解,對于本次污水處理費的調整經過市人大的審議獲得原則同意,但市人大在審議過程中也有一些委員提出了不同意見,當中包括與周邊城市比較,調整后中山的居民污水處理征收標準與深圳、廣州、珠海持平,比江門、惠州、東莞都要高,僅低于佛山,此外,有委員反映中山的生活污水處理廠和管網建設進展不平衡,部分鎮區生活污水處理的效果與市民期望還有較大差距等等。
而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市政府繼續做好生活污水處理工作,并分別對中山目前的生活污水處理建設提出意見。
官方說法
目前污水處理費征收達不到保本經營
市物價局在去年公布的聽證方案中稱,2011年全市生活污水處理總量為2.7億立方米,生活污水處理平均單位成本為1.26元/立方米。2011年市、鎮兩級財政已實際撥付污水處理企業的營運支出3.02億元,而中山2011年的生活污水處理費實際征收額為2.94億元,存在800萬元缺口。
對于中山要啟動污水處理費調價一事,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謝中凡在列席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時曾表示,近年來,市鎮兩級財政逐年加大了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但由于目前生活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達不到保本經營,部分鎮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出現后續資金保障乏力的情況,制約了中山污水處理行業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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