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高能耗落后產能,嚴控產能過剩行業用能,騰出能源空間,這是浙江省有效應對階段性或長期用電緊張,促進增長方式轉變的重要措施。今天下午舉行的浙江省淘汰落后產能情況通報會上,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主任、浙江省經信委副主任吳家曦如是說。
淘汰落后 降低消耗
目前浙江省用電困局的治本之策在哪里?降低能耗是重要之舉,其中,淘汰高能耗的落后產能,是重中之重。資料表明,浙江省工業能耗(含能源工業)占全省總能耗的70%以上,而工業領域中的落后產能又占據大量的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不高是主要因素,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我省噸鋼能耗高10%—15%,水泥綜合能耗高20%—25%。
在通報會上,吳家曦指出,緩解當前用電緊張形勢,推進節能減排,必須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只有淘汰落后產能,才能為新上先進產能騰出資源和能耗空間,才能改善產品結構,提高產品質量,增加企業效益;才能緩解產能過剩矛盾,保障供需平衡,避免大起大落,促進產業健康發展;才能優化產業結構,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和產業競爭力,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附加值的先進制造業加快發展,實現浙江省工業由大變強。
74家企業的落后產業要淘汰
據通報,今年浙江省淘汰落后涉及水泥、造紙、印染、化纖等4個行業,有74家企業的落后產能限時淘汰。其中,淘汰水泥1015.4萬噸,涉及企業42家;造紙15.75萬噸,涉及企業15家;印染2.051億米,涉及企業13家;化纖21.1萬噸,涉及企業4家;同時,浙江省下達了72座粘土磚瓦窯淘汰任務。在今年9月底前(粘土磚瓦窯在12月底前),這些企業必須拆除列入本年度淘汰計劃的落后產能主體設備、生產線,使其不能恢復生產。
吳家曦強調,必須淘汰的是涉及企業的落后產能,而不是淘汰企業。為切實抓好該項工作的落實,浙江省將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淘汰進程,確保按期實現各項目標,全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同時,將嚴格市場準入制度,遏制低水平重復建設,嚴格防止新增落后產能。
在淘汰舉措上,實行差別化價格政策,強化法律法規約束,加大執法處罰力度,支持企業升級改造和重組,推進落后產能退出。對未按規定期限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將不予辦理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依法注銷或吊銷已頒發的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不予審批、核準和備案新的投資項目等,甚至責令其關閉或撤消。而對存在瞞報、謊報行為,以及未完成淘汰落后產能年度目標任務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地區,將實行問責,由監察機關 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截止去年9月底,浙江省已超額完成了國家下達的目標任務,并于今年4月底通過了國家淘汰落后產能聯合考核工作組的現場考核檢查。
2010年,浙江省煉鋼行業實際淘汰30.5萬噸產能,超額52.5%;水泥行業實際淘汰99臺磨機計1067萬噸產能,超額113.4%;造紙行業實際淘汰14.2萬噸產能,超額184%;制革行業實際淘汰374萬牛皮標張產能,超額133%;印染行業實際淘汰23.68 億米產能,超額18.4%;化纖行業實際淘汰23.84萬噸產能,超額19.2%。包括工信部公示名單在內的215家企業已全部完成了淘汰落后產能任務并按省級驗收標準對主體設備進行了拆除,大部分還對拆后場地進行了平整,為先進生產力騰籠換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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