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京遭遇冷冬,商場在提溫的同時注意科學管控,室內高溫情況有所改善,說明相關措施起到了作用。然而,個別商場依舊“溫暖如夏”,能源浪費較嚴重。
商場并無故意浪費能源的動機。癥結究竟在哪里呢?一方面監管難,商場溫度到底是否超標,超標又如何處理,誰說了算,誰來管,尚不清晰;另一方面,以商場為代表的許多公共建筑在設計之初,就沒有合理的空氣調節和循環系統,難以破解樓層越高越熱的“煙囪效應”,不少商場有心無力,更多商場缺乏花大價錢改造的動力。
其實,冬季商場高溫并非無解。推進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應當成為強制措施,公共建筑的產權方應該認識到,節能改造的錢必須花;更應當充分運用經濟杠桿,建立能效交易機制,讓商場感覺到,節能改造的錢花得值;還應當培育起成熟的節能服務市場,讓商場明白,節能改造的錢該怎么花。
說到底,建筑節能“未雨綢繆”勝過“亡羊補牢”。新建公共建筑能耗控制應當、也必須始于規劃階段,從建筑材料的使用、空調系統的設計、照明器具的選擇等多方面入手,消除種種商場高溫之“因”。
再次盼望冬季商場溫度不再成為人們的話題,也盼望多年的討論能力促我國建筑節能邁出更堅定、更清晰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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