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技術規范》(下稱《規范》)正式出臺,對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的范圍、原則、節能診斷及判定、改造技術、驗收評估等作出詳細說明。
據悉,《規范》提出了節能改造的八大原則:一是在編制節能改造方案前進行節能改造診斷,挖掘現有設備和系統的節能潛力,提出節能效果要求;二是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應結合實際的地理、氣候、經濟等條件,在節能診斷和科學論證的基礎上提出改造方案;三是施工前應經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審批,對施工工藝進行評價并編制施工技術方案;四是不得隨意變更建筑節能改造施工圖設計,如確實需要變更,均須事先辦理變更手續;五是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應選用成熟的節能技術和產品,以保障節能改造效果;六是在節能改造過程中秉承節省投資、方便施工等原則;七是在對既有公共建筑圍護結構進行節能改造時,應對原建筑結構進行復核、驗算;八是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的防火設計應符合現行防火要求。
《規范》還指出,在進行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前應制訂詳細的節能診斷方案,并在完成各分項節能診斷報告的基礎上編寫包括系統概況、檢測結果、節能診斷與節能分析、改造方案建議等在內的總診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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