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月16日從寧夏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有關會議上獲悉,寧夏自治區政府日前正式發布《“十二五”節能降耗考核及獎懲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建立健全自治區節能降耗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獎懲制度,強化政府和企業責任,推動形成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的倒逼機制,確保實現“十二五”末萬元地區生產總值(GDP)能耗下降15%的節能降耗目標。
《辦法》規定,考核對象是全區5市及自治區年耗能5萬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企業,考核內容主要包括節能降耗目標完成情況和節能降耗措施落實情況。5市政府年度節能降耗目標及“十二五”節能降耗進度目標,以自治區人民政府下達的目標為準,自治區重點用能單位節能降耗目標及“十二五”節能降耗進度目標,以自治區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的目標為準。對5市政府節能措施落實情況的考核主要包括目標責任、結構調整、重點工程、節能管理、技術推廣、經濟政策、監督檢查、市場化機制推廣、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等方面。對重點用能企業節能措施落實情況的考核主要包括組織領導、目標責任、法規制度、定額管理、統計計量、技術進步、基礎管理、宣傳培訓等8個方面。
另外,《辦法》還特別規定,對年度考核評價等級為完成和超額完成的地級市人民政府,寧夏自治區人民政府予以表彰獎勵,并加大對該地區節能項目的資金支持力度。對年度考核評價等級為未完成的地級市人民政府,分管節能工作的領導干部不得參加年度評獎、授予榮譽稱號等。對年度考核評價等級為完成和超額完成等級的重點用能企業,自治區人民政府予以通報表揚,并對年度排名前10位的企業給予獎勵。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