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建筑節能是貫徹科學發展觀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為深入推進萊蕪市建設行業節能減排,實現建設事業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山東省節約能源條例》等法律法規,萊蕪市結合實際,特制定《萊蕪市建筑節能“十二五”發展規劃》,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印發,以指導“十二五”期間全市建筑節能工作開展。
《萊蕪市建筑節能“十二五”發展規劃》,一是回顧和總結了“十一五”期間萊蕪市建筑節能工作情況。“十一五”期間,通過建立專門機構、制定相關政策、開展培訓和構建技術平臺等一系列措施,全市建筑節能工作全面啟動并快速推進。全市建成節能建筑350萬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50.1萬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60萬平方米,新型墻材生產量7.5億標磚,通過建筑節能和墻材革新,累計形成節能潛力15.9萬噸標煤,節地1800畝,利廢80萬噸。二是分析了萊蕪市建筑節能工作存在的問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進展比較緩慢,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類型及應用范圍較小,政府行政監管和市場相結合的監管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建筑節能激勵機制和相關政策缺乏。三是確定了“十二五”建筑節能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思想為指導,以改善建筑功能,創建良好的城市生態環境,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為目標,以節能、節地、節材、節水和環保為工作重點和突破口,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進步為動力,綜合運用法規、行政、經濟、技術等手段,做好以下發展目標:全市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100%;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完成50萬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達到300萬平方米;建設省級綠色建筑示范工程10項以上,建成綠色建筑面積100萬平方米以上;鼓勵農村使用太陽能、沼氣等新能源;建成公共建筑節能監測平臺,形成市級能耗監測數據中心,使改造后的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率達到15%。四是明確了重點工作任務。加快推廣應用新型節能墻體材料;嚴格執行建筑節能標準,確保新建建筑節能;大力推行綠色建筑;科學規劃,全力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應用實現突破;抓好“兩新”工程推動農村建筑節能。五是制定了保障措施。完善建筑節能目標責任制和目標考核制度;加強建筑節能政策節能法規建設;以“兩新”工程為突破,完善激勵政策,積極籌措資金;加強建筑節能監督管理和建筑節能技術產品認定管理工作;加大建筑節能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力度;加強宣傳、教育與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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