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9日,據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消息,美國聯邦貿易委員以4比0批準提出了新的燈泡標簽擬議,旨在響應國會的一項命令,目前正尋求公眾的意見。
委員會稱,隨著市場的迅速變化與更新,更多節能技術產品如緊湊型熒光燈泡以及發光二極管產品導致傳統白熾燈遭到逐步淘汰,該擬議法規將為消費者選擇不同的燈泡類型提供更加清楚、易懂的信息。
新的燈泡標簽要求將用流明單位而非瓦特來顯示燈泡的光輸出,該信息連同整體生命周期成本信息共同標示于燈泡包裝的正面,而另一個效仿食品包裝上的“營養成分清單”的“照明清單”將顯示在包裝的后背,內容包括亮度、能源成本、燈泡預計壽命、色溫(如燈泡是否提供“暖色”或“冷色”亮度)以及功率。另外,燈泡所含的汞含量信息,以及燈泡的總輸出流明也將顯示在燈泡標簽內。評議截止日期為200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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