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容園林局20日下發通知,要求城郊各區市容園林局、高新區環保市容園林局、經開區市容環境保護局以及曲江新區社會事業局,嚴管在各類垃圾收集站點撿拾廢品的行為。(《華商報》10月21日)
全世界撿廢品都合法的拾荒者第一次在中國西安受到法律限制,以后不能自由的在城市的垃圾收集點撿廢品了,對于這樣的以城市美容為由的禁止拾荒者在城市垃圾收集點撿廢品的政策,筆者相當氣憤,對這樣的政策比對城管堵小商販還氣憤,這樣的政策實在不人道、不合理,而且很荒唐。
首先,禁止拾荒者在垃圾收集點撿廢品實質上剝奪和侵犯了廣大拾荒者的生存權和勞動權。即使拾荒者在城市垃圾收集點撿廢品影響了城市環境,加重了環衛工人的負擔,但是就能以此為理由剝奪他們的拾荒權嗎?顯然不能。在現代社會,公民的生存權最大,如果連公民的生存權都無法保證,談環保又有何意義,因為環保的根本目的是讓人類更好的生存。眾所周知,城市拾荒者絕大多數是沒有技能、年齡偏大、又沒多少文化知識的農民或城市低收入人群,他們除了在城市拾荒,別無其他工作途徑,這些人在城市撿廢品,是靠自己的雙手勞動,減輕了國家的負擔。如果禁止他們在城市垃圾收集點撿廢品,就斷了他們生路,不僅加重國家的負擔,而且不利于和諧社會建設。禁止拾荒者在垃圾收集點撿廢品實際上是與建設和諧社會的宗旨是相違背的。
其次,禁止拾荒者在城市垃圾集中點撿廢品不是有利于城市的環境保護,而是阻礙環保事業的發展,尤其不利于廢物循環使用和廢物回收再利用。拾荒者在城市垃圾集中點或垃圾箱中將可以賣錢的廢品淘出來賣給廢品回收站,經過幾次倒騰,這些沒用的廢品又重新被利用,實現廢物再利用,而且還能減少垃圾因腐爛產生的甲烷。如果禁止拾荒者在垃圾集中點撿廢品,這些還可以回收再利用的廢品只會被當成垃圾處理掉、銷毀掉,這實際上是浪費資源的表現。實際上早在2008年美國學者就發表文章說“在人類抵制全球氣候變暖和資源浪費的環保戰役中,拾荒者正成為一支重要的生力軍”,西安禁止拾荒者在城市垃圾堆做撿廢品就是阻礙環保事業的發展。
最后,以城市美容為由禁止拾荒者在垃圾集中點撿廢品的理由不成立。一方面如果是拾荒者在垃圾集中點找廢品影響城市美容,那么城市中的乞討者更影響市容,按照這個邏輯,大量的乞討者是不是應該驅逐出境呢?巴西首都大量貧民窟影響整個國家形象,是不是更應該全部趕出巴西呢?這樣的邏輯顯然說不通。另一方面廣大拾荒者在垃圾箱中、在垃圾集中點撿廢品,不一定就把垃圾搞到垃圾箱外,不一定增加環衛工人的工作量。
當然,禁止拾荒者在垃圾集中點撿廢品的政策是錯誤的,必須廢除,不過加強拾荒者的隊伍建設,提高整體素質,規范撿廢品行為的確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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