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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縣人民政府的安排,為進一步加強城市排污,理順行政管理關系,要求將縣城污水處理行政職能從縣水務局劃轉縣住建局。2011年12月28日,縣住建局局長周力勇與云南國禎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陳碩共同簽訂了《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污水處理廠托管運營合同》,標志著縣城污水處理廠托管工作正式啟動。
根據合同,托管內容主要包括祿勸縣污水處理廠及14.9公里主干管網、廠區設施設備及綠化的維護管理,托管期限為10年,污水處理工藝、出水標準符合相關技術規范。污水處理費用基準價為,每立方米0.631元,排污費用由縣自來水公司按規定標準套收后上繳縣財政,按專款專用原則每月審核撥付。運營期限內的設備大修費用為6萬元/年,每年11月底支付。合同對超過負荷運行、員工勞動合同、維修暫停服務時限、未達標排污量等相關違約責任均做出詳細規定,對確保縣城污水處理設施始終處于穩定運營狀態打下良好基礎。
經充分協調溝通,目前托管工作已全面完成。今后,日常監管工作將由縣城管局負責開展。(祿勸公眾信息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