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將于今天施行。根據新法,依照排氣量、核定載客人數、凈噸位等標準征收不同稅額,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可免征或者減半征收車船稅。
據了解,乘用車車船稅按排氣量劃分為七檔征收。其中,1.0升(含)以下的乘用車年基準稅額為60元至360元;4.0升以上的年基準稅額為3600元至5400元。
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關于修改《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的決定”,從2012年元旦起,車輛購置稅過戶、轉籍、變更業務將被取消。新規還明確,除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外,在為納稅人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手續時,其他車輛不再進行實地驗車。只有屬于減免稅申報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才保留了實地驗車。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