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都”的犧牲
“以電為綱”的節能考核,不吝一味猛藥;在節能指標漸行漸近之時,基層官員、地方經濟和廣大民生都在經歷痛苦煎熬
11月8日晚11時,位于雁門關外的“煤電之都”山西朔州籠罩在黑暗之中。
昔日燈火通明的北城開發區,朔風凜冽,寥寥數盞路燈孤獨地亮著。更多的大街則是漆黑一片,只有汽車劃出的光柱,才能讓藏匿在黑暗中的行人驚鴻一現。
從9月1日開始,這個城市的路燈只亮一半,并提前1小時關閉;當地的69家高耗電企業,全部被限電停產。
過去5年,很少有人意識到,“十一五”的節能大考,竟會以如此方式席卷中國。
電力“被短缺”?
朔州,煤電之都。年產1.3億噸電煤,僅次于鄂爾多斯,大多通過大秦鐵路運往秦皇島,爾后出渤海南下;火電裝機容量近500萬千瓦,所發電84%輸往京津唐,點燃京城1/5路燈。
無人料到,這樣的能源富地,在2010年秋冬之交,突然開始“拉閘限電”。
從9月1日起,朔州69家地方企業分3批被限電,市區所有景觀燈,每天只準開1.5小時。
壓力,來自“節能減排一票否決”。山西省長王君已在不同場合談到減排:“這個事不商量,誰的孩子誰抱走。”
和河北、安徽等地頻頻對居民用電“下手”不同,朔州的拉閘目前只限于工業和景觀用電。
在“十一五”的前4年,朔州都是節能減排的“好孩子”:去年年底,因為成績卓著,朔州市長馮改朵還被評為“中國節能減排二十佳市長”。
今年7月初,在朔州全市“節能降耗電視電話會議”上,馮改朵卻說“不論采取什么措施,不管付出多大代價”,都要完成“十一五”節能目標。
變化來自今年6月的節能考核“新政”:國家實行以萬元GDP電耗為“標桿”的節能考核辦法;且萬元GDP綜合能耗與萬元GDP電耗的降幅上下相差不得超5個百分點,否則就有弄虛作假之嫌。
上半年,地方政府公布的萬元GDP綜合能耗和電耗降幅相差甚遠、甚至方向背離的情形,已屢見不鮮。
見到朔州市經貿委主任孔慶虎前,他正和朔州的電網企業在辦公室激烈交鋒:當地一家耗電大戶水泥廠被限電停產后,又偷偷恢復了生產——許多工廠的生產、民用和取暖用電是同一線路,這讓拉閘與“保民用”發生了碰撞。
孔的辦法是:責成電網給被限電企業裝上“電力負荷控制系統”,一旦超負荷,立即自動跳閘。
說是限電,其實就是讓徹底停產。盡管朔州宣布對“限制類企業”執行每度0.3元的懲罰性電價,但其已無用武之地。
目前,朔州經貿委資源科的干部們,日夜在“被停產”的69家企業巡邏,防止這些企業“偷電”。而這些企業,此前均和電網簽有供電合同,如此限電有違《電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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