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費總量將達到550萬噸標準煤,占全市能源消費比重約6%左右,實現產業銷售收入1000億元。
以上是今天公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規劃中內容。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市是首次編制的關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和產業發展的規劃,通過前期大量資料收集與整理、積極開展實地調研,初步掌握了北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總體狀況。
他表示,與先進地區相比,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規模占資源可利用量的比重仍然相對較低。特別是在新能源技術水平上的潛力尚未得到充分釋放,一定程度上制約著首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及產業發展水平的提升。
他表示,此次規劃明確提出,今后五年要通過實施一批重大示范項目,鞏固新能源技術創新優勢,加快新能源研發中心建設,做大新能源產業基地規模等措施。
根據規劃,到201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總量為550萬噸標準煤,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約1100萬噸、二氧化硫10萬噸,實現產業銷售收入1000億元,新建6-8個國家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實驗室和技術研發平臺和2個國家級檢測中心,培育形成5-10個具有影響力的產品認證、技術咨詢、人才培訓等機構。
負責人表示,北京將統籌高端產業功能區能源稟賦特征和能源需求情況。在未來科技城、麗澤金融商務區、CBD東擴區和海淀北部新區等高端功能區建設一批熱泵建筑一體化系統工程以及與其他能源相結合的熱泵供暖(制冷)工程;區域內新建公用和居住建筑推行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到2015年,高端重點功能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率達到10%以上。
另外,北京將積極爭取國家新能源產業發展基金落戶本市,同時加快太陽能光熱、光伏、新能源汽車、新能源發電上網等技術和產業標準的制定,,并在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應用方面實現大突破。
據悉,截至2010年,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總量為223萬噸標準煤,比2005年增長2.7倍,年均增速達30.1%,占全市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3.2%,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值達到400億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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