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日從省環保廳了解到,山西省2009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目標已經確定,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將控制在130.4萬噸,即在2008年130.84萬噸基礎上再減排0.44萬噸,減排率0.34%,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控制在34.59萬噸,在2008年35.88萬噸基礎上再減排1.29萬噸,減排率3.6%。
為實現以上目標,山西省將在提高環保準入門檻、遏制新增排污總量的同時,著力抓好工程減排、結構減排、管理減排三項措施,削減污染物存量。其中,在工程減排中,今年要重點實現焦化行業焦爐煤氣全脫硫,加快再建新建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進度和汾河流域范圍內的排水企業中水回用改造步伐;在結構減排中,今年要完成淘汰600萬噸小鋼鐵、52萬千瓦小火電機組、200萬噸小水泥、15萬噸小電石和小鐵合金等落后產能;在管理減排中,重點加強對減排工程和污染防治設施的現場監督管理,保證已建成設施發揮環保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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