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記者從成都市環保局獲悉,為解決當前工業園區(包括工業集中發展點)的污染物排放問題,持續改善環境質量,環保局將提高成都市工業園區(工業集中發展點)內新、改、擴建項目執行水污染物環境標準的規定,預計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介紹,目前該市的工業園區面臨入園企業種類多、特征污染物控制不嚴、水污染物執行環境標準偏低、園區污水處理廠難以穩定達標等突出問題,在成都市全力削減和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的背景下,必須要有效遏制全市水環境質量下降的趨勢,擴大環境容量,避免因區域環境質量惡化造成危害。因此,成都市擬從2012年1月1日起,將成都市工業園區(包括工業集中發展點)內新、改、擴建項目的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提高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中的一級標準;另外已建、在建企業將按原審批標準執行。
提高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后,工業企業將需要對污水處理設施進行升級改造,減少污染物的產生量和排放量。業內人士指出,標準提升雖然可能造成這些企業在處理設施方面加大成本,但企業可以通過提高水的循環率和重復利用率,減少新鮮水使用量和污水排放量,實現水費和排污費支出的縮減,達到經濟和環境“雙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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