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合肥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專項驗收暫行辦法》正式印發,對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范圍、申請驗收條件、驗收程序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主要包括太陽能光熱、太陽能制冷、淺層地源熱泵技術、污水源熱泵技術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是指按照《合肥市促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獎勵暫行辦法》確定并納入合肥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的工程項目。
據了解,示范項目驗收申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完成示范項目申報書及實施方案中相應建設內容;按照《合肥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能效檢測及監測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完成檢測點預埋或監測系統安裝;工程建設立項審批文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專項設計及審查文件、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文件等資料完整齊全;完成示范項目能效測評。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