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南京市召開了《南京市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宣貫暨建筑節能工作檢查情況通報會。會議要求,建設行業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對條例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追究和處罰力度,鼓勵先進,鞭策后進,推動全市民用建筑節能工作順利開展。
會議通報了南京市2011年建筑節能專項檢查及工程安全質量檢查情況。本次檢查工程的范圍為2010年1月1日以后通過施工圖審查的在建和竣工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檢查共抽取了現場工程24項,發出了9份整改通知書,郊區、縣建筑節能質量仍是建筑節能工作中的薄弱環節。
會議強調,相關部門和各單位要對新建建筑節能從規劃、設計、建設、施工、監理、竣工驗收、建筑節能檢測、商品房銷售等各環節進行嚴格監管,并加強對既有建筑、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管理,制定能耗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傳輸平臺,開展建筑用能情況調查統計和分析評價,切實保障建筑用能系統的正常運行,對具備可再生能源利用、工業余熱利用以及集中供熱等條件的民用建筑工程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時,加強對能源利用條件進行評估,確定能源利用方式,進一步細化落實新建12層以下住宅以及新建、改建、擴建有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按照規定統一設計、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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