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似乎成為聯合國氣候變化談判的一種范式:用大部分的會議時間就細枝末節進行重復的爭吵,然后在所剩無幾的“超時賽”內達成原本一天就可以結束的討論。
所幸在討價還價之中,“綠色氣候基金”總算又向前邁出一步:新選出的綠色氣候基金設立委員會聯席主席曼紐爾表示,希望在今年12月之前看到綠色氣候基金成型。
基金雛形
“事實上,在對環境進行污染后,卻可以逍遙法外,這是國際市場最明顯的失靈。”曼紐爾在接任綠色氣候基金設立委員會聯席主席一職后旋即表示。
不過曼紐爾也承認,在說服發達國家作貢獻的路上,要資本化基金將需要“大量的道德勸說”。
固然許多國家能理解到他們的“責任”:即歷史排放,以及所造成的氣候迅速變化對最不發達國家所造成的惡劣影響,曼紐爾表示,然而目前在實際給錢過程中,大家還維持著沉默。
據記者了解,目前該過渡委員會將負責設計基金的治理安排,調動資源,建立消費基金內資源的方式等等。在最初三年的運作時,世界銀行將是該基金的受托人。
在談到基金融資時,曼紐爾表示:“也有可能依靠一個透明的碳排放量定價的方式。”
他還補充說,希望該基金在德班舉行第17次締約方會議(COP17)時成立,從而使COP17能在財務事項之外也取得進展。
據悉,目前該設立委員會將在德班會議前,至少舉行四次會議,該委員會共有40人組成,其中包括25名發展中國家代表和15名發達國家代表,共設3位聯席主席,分別來自南非、挪威以及墨西哥。
資金來源
該基金的原計劃為,在2020年前,每年由發達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的資助,以及在2010~2012年期間,提供共300億美元的快速啟動基金;不過目前上述任何一項資金仍尚無蹤影,這引起了發展中國家的普遍失望之情。
對于資金來源,曼紐爾傾向于碳排放定價。他表示,就如南非政府提交的碳稅建議一樣,部分資金應該通過環境稅體系來籌集。
同時,《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則表示,該基金的作用也在于利用其他資金來源,包括來自私營部門的基金,以擴大氣候融資所需的水平。
《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菲格雷斯表示,私營部門在此進程中顯得尤為重要。
“為得到政府和私人資本流動,綠色氣候基金要成為一個值得信賴的場所,用最佳方式部署氣候資金,并為提供資金的私營部門,指出一條投資發展中國家氣候問題的更佳路徑。”菲格雷斯表示。
現在已經為一家咨詢公司工作的《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前執行秘書德波爾則提出:“我們需要一種咨詢機制,來幫助私企加入上述論證。”
“如果私人部門的資金是解決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那么該部門在設計解決方案時,也理應有一個重要的發言權。”德波爾表示。
作為前任首席長官,德波爾也了解他所提出的這一舉措可能將改變氣候談判的進行方式,并引起發展中國家的反對。不過,在目前歐盟委員會已經號召私營部門為綠色氣候基金提供資金,這一舉措受到了不少非政府組織的反對。
“如果目前私人企業的‘觀察者’地位可以上升為在談判中可以進行更多直接的建議會非常有益。”德波爾表示,例如允許銀行、養老金機構以及能源投資者發言。
德波爾預期會出現發展中國家的一些抵抗,但他認為,私營部門的持續出局最終是對發展中國家的損害。
在德波爾看來,金融機構目前還沒有在綠色氣候基金的設計委員會中擁有一席之地,“有點奇怪”。
“對于我來說這有些行不通。”德波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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