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高層住宅安全隱患是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關系到千家萬戶。上海11·15火災的爆發,給我們敲響警鐘。全國人大代表、民革天津市委會副主委曹大正建議,建立、完善有關高層住宅安全管理的地方法規,治理高層住宅安全隱患。
曹大正經過調研發現,目前,部分高層住宅消防設施陳舊、缺失,較高樓層水源不能保證。部分高層底商堵塞消防通道。存在高層住宅出租給企業作為集體宿舍現象,100平米甚至可以住到20人以上。
由于個別施工人員不按設計、施工要求做保溫節能內外墻工藝,或使用不合格的保溫阻燃材料,加之監理不到位,以及部分住戶不按預留過墻眼安裝空調,私打過墻眼導致保溫阻燃材料被破壞,造成火災隱患,令人堪憂。曹大正說。
曹大正代表建議,建立、完善有關高層住宅安全管理的地方法規,明確物業管理負責人為居民住宅小區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安監部門定期對小區物業責任人進行培訓,并實行物業管理責任人安全工作上崗證制度。
為適應高層建筑消防需要,他還建議消防部門不斷提升消防隊施救高層建筑的能力。制定各居住小區,特別是高層建筑消防預案。按現有高層建筑面積配備適合高層建筑的消防設施和相關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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