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旨在保護人體健康的環境標準的制定工作正在悄然進行。
今天,環境保護部在公開《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報技術規定》這項新環境標準征求意見稿時表示,我國已經制定新的空氣質量監測標準,按照這項標準規定,影響人體健康的細顆粒物有望納入監測范圍。
同時,環境保護部表示,影響空氣質量的污染因子將由現在的3項增加至7項。
環境保護部坦陳,目前,我國有關空氣質量的評價因子確實不夠全面。
細顆粒物尚未列入監測范圍
在許多國家,影響健康的細顆粒物都被作為一項重要的影響空氣質量的污染因子納入日常監測范圍。
“作為全球遭受細顆粒物污染最為嚴重的地區之一,中國至今無一城市正式發布相關數據。”今年1月,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與民間環保組織公眾環境研究中心發布的《城市空氣質量信息公開指數(AQTI)暨2010年度30個國內外城市評價結果》就曾對我國的空氣質量監測提出公開批評。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竺效認為,國內城市與參照組國際城市之間的最大差距,在于國內城市的監測和發布指標不全面。“其中最為突出的就是對于細顆粒物的監測與發布。”
從今天環境保護部公開的《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報技術規定》看,國內無一城市公開細顆粒物監測結果的責任并不在這些城市本身。“評價因子不全面”。環境保護部承認,城市化加速與交通需求快速增長導致機動車持續快速增長,機動車尾氣污染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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