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建筑節能驗收不過關將不得交付使用。從3月1日起,廣州市將正式施行《廣州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按照《辦法》要求,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應當應用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技術,新建12層以下居住建筑等應優先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否則將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繼而影響正常的交付使用。
根據此次頒發的《辦法》規定,廣州市將在民用建筑中推廣應用太陽能熱水、太陽能光伏發電、自然采光照明及熱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充分利用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能等可再生能源。特別是廣州市新建12層以下的居住建筑和實行集中供應熱水的醫院、學校、賓館、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應當優先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技術設計,并按照相關規定和技術標準配置太陽能熱水系統。小區、村鎮、綠地廣場、風景區內的庭院燈、草坪燈應優先選用太陽能、LED(發光二極管)等節能環保的燈具。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也應優先采用太陽能光伏發電技術。
同時,《辦法》明確,將從規劃源頭控制高耗能建筑,新建建筑能耗指標將寫進購房合同,在建筑節能工程驗收不合格時要進行整改,否則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沒有驗收備案,這樣的房子自然就不能對外銷售和交付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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