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日,河南林州市已停止供暖5天。該市鄰近河北,近期屬全年最冷時期,氣象預報顯示,11日林州最低氣溫為-10℃。據林州市長熱線回復:林州今冬將為完成節能減排任務停止供暖。1月8日開始,熱力公司已開始全額退還市民的供暖費。(詳見今日本報A21版)
如今是隆冬季節,今年的天氣異常的寒冷,不要說是北方地區,這些天就是本人所在的南方也冷的刺骨,此時的取暖最為重要。而為了完成節能減排,突然之間停止供暖,這一停給家庭和單位帶來眾多的不便和影響,冷了不少人的心。
沒了集中供暖,必然就會迫使公眾另謀途徑取暖,收入低的人會重新撿起原來的煤爐子或購買電暖器;收入較高的人必然就會裝上空調;一些部門和單位就會燒起大鍋爐;此種一家一戶和小范圍的自行取暖,造成更大的污染和損耗。再則停止了供暖,原來無須購置的取暖設施要添置,對于家庭來說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而且自行取暖的費用比起集中取暖成本要高,要增加不少的費用,停止供暖從經濟上算也給老百姓帶來很大的負擔。
停止供暖從指標上看電是下降了,規定的“節能減排”指標也能完成或者超額,由此政績顯赫。但是“堵住了一道窗,開啟了一道門”,停止了大供暖,由此產生不少小供暖,此“能”不但沒有降低反而上升,“排”沒有節省反而加大,此種“節能減排”只是“掩耳盜鈴”。尤其是作為政府部門在最寒冷的時候,本應給百姓送溫暖,而此時卻遇冷,顯得有些冷酷。
“節能減排”是項硬指標,不能馬虎,作為其中之一的用電進行控制很有必要,但控制用電要視情而定,不能拿與保障公眾生活的取暖開刀,應該是對一些污染大,消耗大,確實需要關停并轉的企業進行限制,更應該加強平常節電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不浪費,厲行節約。而一味的追求指標的“節能減排”適得其反。
有關部門多次強調,“不能簡單拉閘限電,更不能停限居民生活用電、采暖和公共設施用電”,可是一些地方卻置若罔聞。停止供暖的背后,導致公眾負擔加重,能耗不減反升,實在是得不償失,此舉是典型的犧牲公眾的利益,追求表面的政績行為,比起現實中的污染超能更為嚴重,應嚴厲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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