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四大沙塵暴源區之一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就禁牧封育正式立法,以更好地保護和培育林草植被,改善生態環境。
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7日通過《寧夏回族自治區禁牧封育條例》。
實際上,寧夏實施禁牧封育政策已有7年多,但一直沒有將此政策上升到法律層面。
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張幗文介紹說,寧夏地處西北干旱地區,生態環境脆弱,過去由于放牧、亂采濫挖亂墾現象屢禁不止,導致部分地區草原退化、沙化嚴重。為此,自2003年開始,寧夏實施退耕還林、退牧還草等工程,并實行了全區范圍內禁牧封育,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此次立法明確界定了禁牧封育的概念,規定禁牧封育是指為保護生態植被,在一定時期內對劃定的草原和林地等區域圍封培育并禁止放養牛、羊等食草動物的管護措施。
《條例》還明確了禁牧封育工作行政管理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的職責,鄉(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禁牧封育和舍飼養殖的組織實施工作,同時賦予鄉(鎮)人民政府一定的行政處罰權。
“牧民不再放牧,收入損失如何補償?此項立法的亮點之一就是明確了補償和獎勵機制。”張幗文說。
《條例》規定,對禁牧區域內的牛、羊等草食動物實行舍飼養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實行舍飼養殖的養殖戶應當給予糧食、資金、技術等方面的補助和扶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對禁牧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生態保護補償和獎勵。
實際上,自實行全境禁牧封育政策以來,寧夏已采取系列措施幫助農牧民發展養殖業,確保農牧民收入不減少。
據自治區農牧廳介紹,為解決禁牧后牲畜飼草問題,寧夏已建立600萬畝人工草地,同時通過調整農作物結構,增加牲畜飼料。以玉米為例,玉米秸稈是很好的牛羊飼料,寧夏2010年的玉米種植面積比2003年增加50萬畝以上。
寧夏還引導農民舍飼養殖,禁牧封育后,寧夏羊只飼養量不僅沒有減少,反而由過去的草原放牧不到300萬只發展到現在草原地區養殖量已超過400萬只。
《條例》還明確了封育并重,在注重“封”的同時,更注重“育”,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增加草原、林地建設投入,支持、鼓勵單位和個人采取補播、補種、圍欄等措施改良、培育草原、林地,恢復生態植被。
寧夏荒漠化土地面積約為297.4萬公頃,占全區面積的57.2%,是中國荒漠化最突出、生態環境最脆弱的地區之一。從2011年開始,中國將在寧夏、內蒙古等8個主要草原牧區省(區),全面建立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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